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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网详解——数字货币圈中几大主流货币 - 知乎
全网详解——数字货币圈中几大主流货币 - 知乎首发于数字货币矿业笔记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全网详解——数字货币圈中几大主流货币蓝天白云大太阳股市金融,数字货币,网络价值投资者一、比特币(Bitcoin,简称BTC)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数字货币,它诞生于2009年1月3日,是一种点对点(P2P)传输的数字加密货币,总量2100万枚。比特币网络每10分钟释放出一定数量币,预计在2140年达到极限。比特币被投资者称为“数字黄金”。比特币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其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设计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可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拥有者转移、支付及兑现。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因去中心化、全球流通、低交易费用 、匿名流通等特点,备受科技爱好者青睐。近来华尔街、多国央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开始研究比特币区块链技术,日本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为法定支付方式,越来越多的日本商家接受了比特币支付。1.比特币的优势支付自由;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即时支付和接收任何数额的资金。无银行假日,无国界,无强加限制。比特币允许其用户完全控制他们的资金。极低的费用目前对比特币支付的处理不收取手续费或者仅收取极少的手续费。用户可以把手续费包含在交易中来获得处理优先权,更快收到由网络发来的交易确认。另外,也有商家处理器协助商家处理交易,每天将比特币兑换成法定货币并直接将资金存入商家的银行账户。因为这些服务都基于比特币,所以它们可以提供远低于Pay Pal或信用卡网络的手续费。降低商家的风险比特币交易是安全,不可撤销的,并且不包含顾客的敏感或个人信息。这避免了由于欺诈或欺诈性退单给商家造成的损失,而且也没有必要遵守PCI标准。在信用卡法使用或欺诈率高得令人无法接受的地方,商家也可以很容易地扩展新的市场。最终结果是更低的费用,更大的市场,和更少的行政成本。安全和控制比特币的用户完全控制自己的交易商家不可能强制收取那些在其它支付方式中可能发生的不该有或不易发现的费用。用比特币付款可以无须在交易中绑定个人信息,这提供了对身份盗用的极大的防范。比特币的用户还可以通过备份和加密保护自己的资金。透明和中立关于比特币资金供给本身的所有信息都存在块链中,任何人都可以实时检验和使用。没有个人组织能控制或操纵比特币协议,因为它是密码保护的。这使得比特币核心被相信是完全中立,透明以及可预测的。2.比特币的缺点是什么?接受程度-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比特币。每天有更多的企业接受比特币,因为他们希望从中受益,但这个列表依然很小,为了从网络效应中获益,仍然需要有更多的企业支持比特币。波动性流通中的比特币总价值和使用比特币的企业数量与他们可能的规模相比仍然非常小。因此,相对较小的事件,交易或业务活动都可以显著地影响其价格。从理论上讲,随着比特币的市场和技术的成熟,这种波动将会减少。这个世界以前从未出现过任何一个新兴货币,所以想象它将如何进展真的非常困难(同时也令人兴奋)。处于发展阶段比特币软件依然处于beta版本,许多未完成的功能处于积极研发阶段。新的工具,特性和服务正在研发中以使比特币更为安全,为更多大众所使用。其中有一些功能目前还不是每个用户都能使用。大部分比特币业务都是新兴的,尚不提供保险。总体来说,比特币尚处于成熟的过程当中。3.详细参数中文名:比特币英文名:Bitcoin英文简称:BTC研发者:Sa to shi Nakam oto核心算法:SHA-256发布日期:2009 /01 /03总量:2100万区块时间:约600秒/块共识证明:POW区块奖励:当前6.25BTC /区块(每产出21万个区块/约每四年减半一次,最近一次减半时间:2020年5月12日)二、以太坊(Ethereum简称ETH)是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通过其专用加密货币以太币(Ether,简称“ETH”)提供去中心化的以太虚拟机(Ethereum Virtual Machine)来处理点对点合约。比特币开创了去中心化密码货币的先河,五年多的时间充分检验了区块链技术的可行性和安全性。比特币的区块链事实上是一套分布式的数据库,如果再在其中加进一个符号——比特币,并规定一套协议使得这个符号可以在数据库上安全地转移,并且无需信任第三方,这些特征的组合完美地构造了一个货币传输体系——比特币网络。然而比特币并不完美,其中协议的扩展性是一项不足,例如比特币网络里只有一种符号——比特币,用户无法自定义另外的符号,这些符号可以是代表公司的股票,或者是债务凭证等,这就损失了一些功能。另外,比特币协议里使用了一套基于堆栈的脚本语言,这语言虽然具有一定灵活性,使得像多重签名这样的功能得以实现,然而却不足以构建更高级的应用,例如去中心化交易所等。以太坊从设计上就是为了解决比特币扩展性不足的问题。它是下一代密码学账本,可以支持众多的高级功能,包括用户发行货币,智能协议,去中心化的交易和设立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s)或去中心化自治公司(DACs)。以太坊并不是把每一单个类型的功能作为特性来特别支持,相反,以太坊包括一个内置的图灵完备的脚本语言,允许通过被称为“合同”的机制来为自己想实现的特性写代。一个合同就像一个自动的代理,每当接收到一笔交易,合同就会运行特定的一段代码,这段代码能修改合同内部的数据存储或者发送交易。高级的合同甚至能修改自身的代码。通俗一点说,以太坊是开源平台数字货币和区块链平台,它为开发者提供在区块链上搭建和发布应用的平台。以太坊可以用来编程、分散、担保和交易任何事物,投票、域名、金融交易,众筹、公司管理、合同和大部分的协议、知识产权,还有得益于硬件集成的智能资产。2017年2月28日,一批代表着石油、天然气行业,金融行业和软件开发公司的全球性企业正式致力于将以太坊开发成企业级区块链。以摩根大通、芝加哥交易所集团、纽约梅隆银行、汤森路透、微软、英特尔、埃森哲等20多家全球顶尖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成立的企业以太坊联盟。而以太坊催生的加密货币ETH又成了继比特币之后倍受追捧的资产。详细参数中文名:以太坊英文名:Ethereum 英文简称:ETH研发者:Vitalik Buterin 核心算法:Ethash 发布日期:2015/3/20区块时间:约15秒/块区块奖励:5货币总量:7200万的25%约1800万枚/年主要特色:含数字货币和智能合约等特色功能三、USDT(泰达币)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于稳定价值货币美元(USD)的代币Tether USD(下称USDT)是币圈的稳定币种之一,1USDT=1美元,用户可以随时使用USDT与USD进行1:1兑换。Tether公司严格遵守1:1准备金保证,即每发行1个 USDT 代币,其银行账户都会有1美元的资金保障。用户可以在ether平台进行资金查询,以保障透明度。用户可以通过SWIFT电汇美元至Tether公司提供的银行帐户,或通过交易所换取USDT。赎回美元时,反向操作即可。用户也可在交易所用比特币换取USDT。USDT是在比特币区块链上发布的基于Omni Layer协议的数字资产。最大的特点是,它与同数量的美元是等值的。USDT被设计为法币在数字网络上的复制品,使之成为波动剧烈的加密货币市场中良好的保值代币。特点直观:USDT与美元是等值的,1USDT=1美元。每个币种=多少USDT,也就相当于是它的单价是多少美元。稳定:因为泰达币是由法币支撑的,用户可以在不受多数区块链资产价格波动影响的情况下仍然在区块链资产市场上进行交易。透明:泰达币的发行公司Tether 声称其法币储存账户有定期审计以确保市面流通的每一枚泰达币有对应的一美元为支撑。储存账户状态是公开的,可以随时查询到。此外,所有的泰达币交易记录都会公布在公链上。小额交易费用:在Tether账户间交易或者在储存有泰达币的钱包间交易都不收手续费。将泰达币转换为法定货币时需要收取交易服务费四、莱特币(简称LTC)诞生于2011年11月9日,被称为是“数字白银”。莱特币在技术上和比特币具有相同的实现原理。它是第一个基于Scrypt算法的网络数字货币,与比特币相比,莱特币拥有更快的交易确认时间,更高的网络交易容量和效率。莱特币现在拥有完整的产业链,充分的流动性,足以证明其是成熟、安全、稳定的商用金融系统。数据块链莱特币数据块链与其竞争者——比特币相比起来,能够处理更大的交易量。由于数据块的产出更加频繁,该网络可以支持更多的交易,并且在将来无需修改软件。因此,商家可以获得更快的交易确认,而且在销售大额商品时依然能够等待更多的交易确认。钱包加密钱包加密能够保证你钱包中私钥的安全,从而让你可以查看交易情况及账户余额,但是在使用莱特币之前必须输入密码。该功能不仅能够防止病毒及木马的侵扰,同时还是支付之前,一项合法性的有效检查。挖矿奖励“矿工们”目前每数据块可以产出25个莱特币。每4年,生产的莱特币货币量将减少一半(每经过840000个数据块)。因此,莱特币网络生产的货币总量将是比特币的4倍,即8400万个莱特币。莱特币的创造和转让基于一种开源的加密协议,不受任何中央机构的管理。莱特币旨在改比特币,与其相比,莱特币具有三种显著差异:(1)莱特币网络每2.5分钟(而不是10分钟)就可以处理一个块,因此可以提供更快的交易确认。(2)莱特币网络预期产出8400万个,是比特币网络发行货币量的四倍之多。(3)莱特币在其工作量证明算法中使用了由Colin Percival首次提出的scrypt加密算法。2017年4月,莱特币社区经过投票达成协议,决定通过隔离验证软分叉对其区块链进行升级。同年6月,莱特币闪电网络正式上线。详细参数中文名:莱特币英文名:Litecoin英文简称:LTC研发者:Charlie Lee核心算法:Scrypt发布日期:2011 /10 /7区块时间:150秒/块发行总量:8400万减半时间:4年共识证明:POW难度调整:2016个区块区块奖励:最初50 LT C,当前12.5 LTC主要特色发行量大:发行量是比特币的4倍;交易快速:确认时间仅2.5分钟;隔离验证激活不足之处:莱特币相关应用还较少风险:隔离验证激活后,网络漏洞的风险五、柚子币(简称EOS)EOS (Enterprise Operation System)是由 Block.one公司主导开发的一种全新的基于区块链能合约平台,旨在为高性能分布式应用提供底层区块链平台服务。EOS 项目的目标是实现一个类似操作系统的支撑分布式应用程序的区块链架构。该架构可以提供账户,身份认证,数据,异步通信以及可在数以万计的 CPU/GPU群集上进行程序调度和并行运算。EOS最终可以支持每秒执行数百万个交易,同时普通用户执行智能合约无需支付使用费用。EOS的功能EOS代币目前是EOS区块链基础设施发布的基于以太坊的代币,主要有三大应用场景:带宽和日志存储(硬盘),计算和计算储备(CPU),状态存储(RAM)。EOS主网上线后会将ERC20代币EOS转换为其主链上的代币。具体可解释为:(1)接收方支付:客户从该业务中购买特定产品,而这些产品的销售收入将用于支付业务成本,避免客户直接为使用区块链支付费用,也不会限制或阻止企业确定其产品的货币化策略.(2)授权能力:如果一个区块链是基于EOS 软件系统开发,而其代币是由一个代币持有者所持有,他可能不需要立即消耗全部或部分可用带宽,这样的代币持有者可以选择将未消耗的带宽给予或租给他人。(3)将交易成本与代币价值分开:如果应用程序所有者持有相应数量的代币,那么应用程序可以在固定的状态和带宽使用中持续运行。开发人员和用户不会受到代币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此不会依赖于价格。(4)区块奖励:每次生成一个区块时,EOS都会奖励该区块生产者新的代币用于支付其运维成本。目前EOS设定限制了区块生产者所得奖励上限,目前EOS设定给予区块生产者的奖励上限为每年最多5%,即代币新增供应的年总增长不超过5%。EOS的主要特点如下:1.EOS有点类似于微软的windows平台,通过创建一个对开发者友好的区块链底层平台,支持多个应用同时运行,为开发dAPP提供底层的模板。2.EOS通过并行链和DPOS的方式解决了延迟和数据吞吐量的难题,EOS是每秒可以上千级别的处理量,而比特币每秒7笔左右,以太坊是每秒30-40笔;3.EOS是没有手续费的,普通受众群体更广泛。EOS上开发dApp,需要用到的网络和计算资源是按照开发者拥有的EOS的比例分配的。当你拥有了EOS的话,就相当于拥有了计算机资源,随着DAPP的开发,你可以将手里的EOS租赁给别人使用,单从这一点来说EOS也具有广泛的价值。简单来说,就是你拥有了EOS,就相当于拥有了一套房租给别人收房租,或者说拥有了一块地租给别人建房。六、达世币(DASH)达世币,是一种开源的点对点(P2P)加密货币,能够提供即时交易、匿名交易和替代货币功能。达世币网络是由工作量证明挖矿(比特币所使用的共识机制)机制来负责保护的,并且它使用的是基于11种不同哈希函数的X11算法。其主节点是一种服务证明(proof-of-service)层,这些节点同时作为交易混频器和助推器,此外它也作为达世币管理系统的投票机制。达世币的区块奖励会划分给两个层(矿工和主节点)。其中矿工获得45%的回报,主节点收到45%,剩余的10%则分配给去中心化的达世币预算系统,每个区块的产生时间是2.5分钟,一个区块给矿工3.6个达世币奖励。具体如下表:背景考虑到比特币匿名性和交易处理速度,Evan Duffield和团队开始了DASH的研发,并于2014年1月正式创立达世币。至此,达世币完成了在比特币的基础上的相关改进,以去中心化网络服务器“主节点”混淆交易的方式,提高了交易的匿名性。同时基于节点,提高了交易处理速度,由此诞生出了去中心化的和具备良好匿名性的达世币。特点匿名性高:比特币交易中,所有交易数据都会被记录到数据块链中,比特币的去向可见,进而便能查询到接收和发送双方。然而达世币通过匿名发送的技术,以去中心化网络服务器“主节点”混淆交易的方式,使得交易无法被追踪查询,进而实现高匿名性。即时发送:比特币网络需要花费10分钟甚至数个小时来确认交易,达世币能够即时发送。DASH宣布和区块链支付供应商Alt Thirty Six进行合作,而Alt Thirty Six是*大*麻支付处理器的供应商,这就意味着DASH可以做为其支付交易对价,在很多不可言说的交易中具有优势。自主管理系统:通过此系统,达世币网络可以通过提案与投票的方式为研发和营销进行资源配置,而且任何用户都可以在网络上创建并呈交提案。七、瑞波币 (XRP)瑞波币(Ripple/XRP)提供一个无阻碍的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全球支付网络,是世界上第一个开放的支付网络,通过加入Ripple正在成长的全球支付网络可以转账任意一种货币,包括美元、欧元、人民币、日元或者比特币,简便易行快捷,交易确认在几秒以内完成,交易费用几乎是零,没有所谓的跨行异地以及跨国支付费用。Ripple是开放源码的点到点支付网络,它可以使任何机构或个人轻松、廉价并安全的把金钱转账到互联网上的任何机构或个人,无论在世界的哪个地方。Ripple是p2p软件,没有任何个人、公司,或政府操控,任何人可以创建一个ripple账户。自2017年5月以来,瑞波的验证者网络已经扩大了140%,达到了55个参与者,其中包括WorldLink、Telindus-Proximus集团、微软、MIT、CGI、瑞典ISP、Bahnhof以及数据中心和系统整合服务提供商AT TOKYO等。而所有这些参与者现都正在维护着XRP分类账本(此前成为瑞波共识账本)的完整性,运行软件帮助其对交易结算订单达成一致。特点瑞波币是ripple系统中唯一的通用货币,其不同于ripple系统中的其他货币,其他货币比如CNY、USD不能跨网关提现的,换句话说,A网关发行的CNY只能在A网关提现,若想在B网关提现,必须通过ripple系统的挂单功能转化为B网关的CNY才可以到B网关提现。而瑞波币完全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它在ripple系统内是通用的。详细参数中文名:瑞波币英文名:Ripple英文简称:XRP研发者:Ripple Labs核心算法:OpenCoin原创算法发布日期:2011-04-18区块时间:秒到区块奖励:货币总量1000亿流通量:436.85亿(截止时间:2020.8 .12)主要特色:Goo gle旗下投资,去中心化交易功能已经实现,实际应用前景好不足之处:技术有待完善,XRP分发有待出方案八、以太经典(Ethereum Classic简称:ETC)ETC是以太坊在1,920,000个块后硬分叉出的分叉币种,功能和以太坊极为类似。ETC秉承去中心化理念,支持区块链保证的共识机制。ETC坚信,区块链一旦开始运行,它的发展方向就不被任何中心团队所左右,而是按照参与整个网络人员的共识和全网算力的共识所决。2016年7月份进行的以太坊区块链硬分叉旨在将被黑客盗窃的The DAO资金转移到一个由投资者掌控的账户,并让旧的交易记录被历史遗忘。大多数以太坊开发者都参与了这次逆转,交易所、创业公司和该生态系统中的其他成员也参与了。几天之后,该项目恢复了常态。但是并非所有人都想将旧的交易记录忘记。于是一小部分矿工继续使用原来的区块链,以此作为一种抗议,他们将硬分叉描述为是对The DAO这个废弃项目的抽资行为。于是EthereumClassic(ETC)就诞生了。详细参数中文名:以太经典英文名:Ethereum Classic英文简称:ETC研发者:以太经典团队核心算法:Ethash共识证明:POW发布日期:2016/7/20区块时间:约15-17秒/块货币总量:固定为2.1亿,最高不超过2.3亿,每500万个区块减速20%,第一次减产时间为2017年12月主要特色:独立的加密货想了解更多的数字货币信息可以在下方留言哈,我会做一些后续更新..............发布于 2020-08-12 12:01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品牌排行网赞同 151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数字货币矿业笔记主流货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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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欣:全球法定数字货币现状、发展趋势及监管政策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0-21
国际清算银行(BIS)在2020年第三次全球央行数字货币(CBDC)调查表明,全球66 家央行中,有86%在研究央行数字货币问题,其中10%即将发行本国CBDC。CBDC也称法定数字货币,由一国货币当局(中央银行)基于国家信用发行,是法定货币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延伸,具有法偿性,与之相对的是一系列以数字货币命名的加密资产或数字资产,后者由私人机构发行,无稳定货币锚,更不具有法偿性。CBDC的推出是在加密资产推出之后,作为各国应对加密资产对法定货币的威胁、并在未来国际货币领域占据主动地位的重要举措,其对整个金融业及其监管领域都带来了较为深远的影响。笔者对国内外CBDC的现状、发展趋势及监管政策进行了梳理,以便监管当局厘清全球数字货币的发展态势,识别数字货币发展的潜在风险,稳步有效推进数字人民币(DC/EP)的发展,从而在国际货币体系变革中占据强有力的地位。全球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数字货币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国家央行开始积极研究CBDC的发行,部分国家甚至已开始搭建CBDC底层基础设施,启动CBDC技术试点等工作。中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推出主权数字货币的国家,2020年4月起,DC/EP陆续在国内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及跨境支付等场景进行了试点,并于2020年12月完成全国首张数字人民币保单,DC/EP发行计划已迫在眉睫。2020年第一季度,法国央行计划开展数字货币试点项目。2020年7月,新加坡央行宣布已开发出跨境支付网络系统,可实现更便捷高效、更低成本国际结算系统;欧美国家也不甘落后,加拿大、瑞典、英国等多国央行联合BIS组建CBDC小组,且即将推出试点项目;美国也加快研究进度,2020年5月,美国发布数字美元项目(DDP)的白皮书,详细介绍了美国CBDC的基本架构、发行目的和潜在应用场景等。当前,CBDC引发了各界高度关注,毋庸置疑,CBDC将是未来大势所趋,因此,各国当前均在积极应对,以求抢占先机。结合国际清算银行的调查,笔者对当前主要国家CBDC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详见表1)。 表1:主要国家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研究现状 整体而言,当前全球CBDC的发展呈现如下特点:首先,全球CBDC研发驶入快车道。BIS近期发布报告,称CBDC在2020年迅速崛起,截至2020年7月,全球至少有36家央行发布了CBDC计划。其中,厄瓜多尔、乌拉圭等拉美国家率先完成了零售型CBDC试点。其他国家也陆续展开CBDC的研发和测试,由安圭拉、圣卢西亚等8个经济体组成的东加勒比货币联盟央行表示,正在进行基于区块链的法定数字货币的测试,巴西央行也表示,巴西有望于2022年正式采用CBDC。在亚洲,韩国央行计划在2021年进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试点,目前已审核完成第一阶段的研发工作。日本央行也宣布,计划在2021财年实验测试法定数字货币的基础核心功能。作为较先推出CBDC的国家之一,中国DC/EP目前已在深圳、苏州、北京、上海等地进行试点,现阶段的试点测试对人民币的发行与流通,以及我国的宏观经济金融稳定都不会产生影响。其次,发达经济体推进CBDC的进程相对谨慎。与拉美发展中国家相比,欧美发达国家的CBDC研发进程明显较缓。2020年,美联储发布了一系列研究报告,探讨了CBDC的潜在效用,但并没有涉及具体的技术内容,也并未对数字美元的发展阶段及进程进行规划。2019年底,欧洲央行宣布设立CBDC专门委员会,并推出名为“欧洲链”的新概念验证项目,探索欧元CBDC的实践问题。但在首份数字欧元报告中,欧洲央行并未对是否引入数字欧元给出明确答案。英格兰银行行长表示,各国引入CBDC要审慎评估,一些重要问题需要深入思考,包括CBDC是否会造成银行业金融“脱媒”、如何影响信贷成本和可获得性、央行如何确保个人隐私和数据保护等问题。当前英国央行也在探索CBDC的各种用例,但尚未对其引进及测试作出任何决定。可见,发达经济体推进CBDC发展的进程与其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并非一致。再次,主要经济体之间CBDC的竞合态势日趋明显。一方面,主要经济体纷纷启动CBDC议程,旨在参与货币竞争,如中国启动DC/EP试点、欧洲央行推出首份数字欧元报告等。当前,全球范围内主导支付体系的竞争激烈,CBDC在促进交易的同时,更是主权的象征。推进CBDC对全球支付体系的主导竞争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发达经济体之间成立研究小组,旨在加强相关国家之间的技术、政策评估和测试以及国际政策框架协调。2020年1月,加拿大、瑞典、瑞士、日本、英国联合欧洲央行及BIS成立工作组,旨在研究CBDC的潜在应用场景。2020年5月,数字美元基金会与全球咨询公司埃森哲联合发布了数字美元项目的白皮书,表示该项目与加拿大央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欧洲央行和瑞典国家银行进行合作。最后,全球法定货币电子化的过程是渐进而非激进的。当前各国CBDC仍处于研发阶段,研发过程中无论是来自市场方面,还是来自监管政策方面,法定货币电子化仍存在风险。美国当前推行CBDC的路径之一是将所谓“美元稳定币”Libra(Facebook发起的加密货币项目)提升为数字美元,因为Libra锚定美元,且价格波动控制在一个有效的区间。但Libra本质上并不稳定,其兑换价的波动使得计价功能及支付功能弱化。因此,借道数字资产实现美元数字化并不是有效路径,Libra未来只能谋求在跨境支付领域中发挥中介作用。真正稳定的数字美元,需要实现数字美元与银行美元1:1的兑换比例,在美国银行机构体系并非全境覆盖的条件下,商业银行运营数字货币,极可能出现银行头寸敞口供应风险,相关各方不会很快形成乃至宣示其各自的美元数字化立场。自2020年2月开始,瑞典进行为期一年的“电子克朗”测试,主要在隔离环境中模拟人们日常使用数字货币,如利用数字钱包进行支付、存取款等。但瑞典商业银行因此可能会陷入缺乏资金并承担更多债务的困境,瑞典央行在管理资金方面也存在主观性的监管缺失问题,这些均是央行发行CBDC前必须解决的问题。全球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趋势央行推出CBDC后,在当前金融科技创新及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其对现有的货币体系有何影响?监管机构该如何进行监管?未来将何去何从?笔者结合CBDC的特征、优势、全球CBDC的发展状况,将CBDC的发展趋势总结如下。第一,CBDC将逐渐取代加密资产,全面提升货币政策有效性。首先,加密资产具有去中心架构特征,会削弱货币政策有效性,进而可能影响金融稳定。CBDC采用的分布式分类账本技术(DLT),能促进CBDC交易中介的扁平化,有利于央行增强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更有效地进行流动性管理,减少货币政策时滞,从而提高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此外,与现行法定货币相比,CBDC的运行体系将蕴含大量的货币政策创新,如“条件触发机制”等,会限制信贷主体和使用场景,实现精准投放贷款,避免资金空转的目的。CBDC的发行可以使支付工具和投资工具相分离,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实现社会经济效率的提升。因此,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为促进本国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维护本国金融系统稳定,各国央行推行CBDC的速度将愈发加快。第二,CBDC将促进多边合作,推动数字货币底层技术发展。各国央行提出CBDC战略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加密资产和DLT的出现。从加密资产比特币到数字稳定资产Libra,其去中心化及匿名化特点,对法定货币的地位造成巨大威胁。而DLT的出现,不仅促进了加密资产的演进,也使得央行建立更大规模的清算系统、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能性大大增强,CBDC因此应运而生。可见,数字货币底层技术的发展,是各国央行未来积极推进CBDC的重要保障。多边跨国、跨区域合作有利于拓宽技术架构,有利于央行审慎评估技术的优劣,从而选择最优的技术路径,对数字货币产生深远长久的影响。因此,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各国会积极整合大型高科技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推进本国金融科技创新,并加强多边跨国、跨区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推进数字货币底层技术发展。第三,CBDC将完善跨境支付系统,改变国际支付体系大格局。目前全球的跨境支付多采用代理行模式,其中涉及众多的中介机构,且跨境的监管标准有所差异,增加了各种隐性成本。此外,支付状态的不可观察性、支付处理延迟性及支付服务时长有限性等问题,使跨境支付效率大大降低。CBDC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传统跨境支付系统的上述问题,是降低跨境支付成本、提升跨境支付效率的优先选择。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美元的跨境支付结算网络被政治化和武器化,美国的清算所银行统一支付系统(CHIPS)和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系统(SWIFT)在跨境清算领域具有主导权,两大系统成为其行使霸权的重要工具。因此,为突破美国主导的现有格局,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各国会积极推进CBDC在跨境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逐步改变国际支付体系的现有格局。第四,CBDC将平衡隐私及监管问题,促进各国法律法规的完善。CBDC的设计需建立在现有及未来的国家政策之上,需要考虑现有法定货币的需求、交易记录、法律、监管政策及国家安全等一系列问题。若CBDC完全匿名,则便无法追踪,助长非法经济行为,如此即违反了现有的反洗钱等法律,又削弱了法定货币自身的价值。若CBDC完全透明,便可全面监控,虽然有利于监管,但交易信息泄露概率上升,不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因此,CBDC必须实现强化货币监管与保护居民隐私之间的平衡。当前DC/EP可实现有限匿名,只有央行才能监控交易双方的姓名、金额等完整信息,而运营机构只能掌握DC/EP的收付金额变化。而针对美元CBDC,美国可能会借鉴当前现金处理系统,设计一个小额支付匿名,但超过1 万美元时需要向国家税务局报告的类似的系统。此外,CBDC也要逐渐建立“相同行为、相同监管”的原则,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因此,为应对CBDC可能引发的监管挑战,未来在很长时间内,各国会积极完善本国法律法规。第五,CBDC将考虑货币计息问题,逐步完善其现有功能。若CBDC不计息,则其与现金纸币具有相同功能,即持有实物时不计息,但存入账户中可计息,相当于货币体系中的M0。若CBDC计息,则其与银行账户更接近,具有投资功能,不论自身是正利率还是负利率,均会增加各国货币政策的传导性,对金融系统与国家体系产生更复杂的影响。现阶段,DC/EP仅用于替代现金,不会支付利息,不具备投资价值,不会替代银行存贷款,因此,商业银行预计不会受太大影响,整个金融体系不会产生较大震荡。数字美元白皮书虽然没有明确数字美元是否计息,但结合其他国家的现实情况,在数字货币运行初期,多数不计息,以避免其对经济体产生的复杂影响。但随着各国CBDC的推进,CBDC将会衍生到M1、M2。届时,居民可将持有的CBDC从电子现金转变为存款、理财资金等。因此,为逐步完善CBDC的现有功能,拓宽其应用场景,未来在很长时间内,各国会积极考虑CBDC的计息问题,缓解现有加密资产对经济系统稳定性的冲击。全球法定数字货币的监管政策CBDC与加密资产最大的差异在于,CBDC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货币是交换媒介、计量单位以及价值存储的工具,能够履行其价值尺度、支付手段与贮藏手段的主要职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货币的三大职能逐渐衍生出三大系统:价值系统、支付系统及储藏系统。CBDC的推广伴随着一些潜在的问题与挑战,笔者从三大系统出发,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便于监管机构完善现有的监管政策。第一,在价值系统方面,会计核算系统、统计系统、估测系统、债券评估系统等共同构成法定货币的价值系统。市场经济下,无论商品交易与否,均需要计价,因为个体预期会对商品价格尤其是非交易商品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法定货币仍具有价值尺度,但商品价格难以准确反映商品的价值。此时,需要对商品价值进行全方位评估与监测,包括对无形资产的估价等。此时可能出现估价失真等问题,如在评估资产价格过程中,受品牌、消费心理、垄断势力等因素影响,导致虚拟价值在价格评估中占比过多,估价过高。而公司资产价格虚高一方面会影响其在股票市场上的估值,加剧股价波动和资产价格暴涨暴跌的风险。另一方面,当估值虚高的资产作为抵押品时,还可能会将风险传导至银行等相关部门,甚至引发实体经济衰退。因此,需要加强对于评级公司、资产价格评估公司以及垄断企业等的监管,防止资产泡沫破裂的风险。而CBDC的发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数据的识别与搜集,当前央行搜集的基本是近期形成的大数据,不能全面掌握经济和机构的基本面信息,但央行发行CBDC要考虑经济周期,依赖更长周期的数据、更具代表性的基本面信息进行决策,两者矛盾极易使决策部门陷入数据决策风险,进而引发CBDC与现金面值不一致的风险。此外,个体基于社会的法定货币量调整预期,使得无形资产等非交易商品估价产生波动,进而影响价值系统的稳定,冲击整个金融系统,因此,需要着重防范CBDC发行风险对整个金融系统性风险的冲击。第二,在支付系统方面,银行间大额支付系统和底层支付系统共同构成法定货币的支付系统。在整个支付系统中,存在两大支付体系,一是实物现金支付体系;二是电子信息支付体系,主要包括以汇票、支票、银行卡为载体的支付形式和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第三方支付系统平台。国内诞生的微信、支付宝、银行钱包等第三方支付体系是底层支付系统的主力,其实现了实物支付网络化,提高了用户的支付效率和使用体验。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人民币已成为第五大国际支付货币,未来第三方支付体系的国际推广是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步骤,预计其在“一带一路”等国际贸易中的支付占比还将上升。虽然我国在2015年已推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但与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对接有待完善。考虑到今后一段时期内国际贸易环境更为复杂,走私、洗钱、贩毒、跨境赌博、贩卖军火等非法渠道及恶意做空资本市场的资金经由支付系统流入的风险上升,对此,监管部门可以与国外相关机构展开合作,建立涵盖CIPS和第三方支付系统等在内的针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全相动态实时监测系统,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此外,还需加强对支付系统信息安全的监管,确保用户隐私不被泄露,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第三,在储藏系统方面,储蓄系统及金融资产系统共同构成法定货币的价值储藏系统。在整个储藏系统中,存在两类储蓄形式,一类是不同形式的储蓄和金融资产,另一类是类金融资产,后者比较宽泛,包括房地产抵押、股票质押、大宗商品抵押等,两类形式的储蓄均应该纳入金融监管当中。国际上较多国家将典型加密资产如比特币、Libra合法化,并发展成为金融资产供投资者进行储蓄或投资。当前,多数国家针对加密资产已开展立法规范的监管,如美国、日本、俄罗斯等。中国禁止加密资产的发行与流通,且DC/EP只能替代M0,但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DC/EP可能会替代M1、M2,承担着金融资产的抵押功能,并在交易过程中衍生出数字金融产品,如数字债券、票据、ETF等类金融产品,影响交易和资产管理等核心金融领域。当前,中国现有法律法规体系缺乏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界定、金融制度和监管体系的设定,且法定数字货币金融监管政策缺失,因此,在DC/EP进入试点阶段时期,建议及时制定对应的监管措施,防范对金融市场稳定性的冲击。此外,CBDC在经济生活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监管部门需对应进行政策安排。其一,CBDC采用新的技术往往伴随新的风险、漏洞与骗术。CBDC的技术核心是密码,倘若犯罪分子破解密码,那么极有可能复制、伪造、篡改和窃取CBDC。更有甚者,利用恶意软件、木马病毒等恶意攻击CBDC系统,风险可能迅速扩散到整个货币体系,带来难以估计的灾难性后果。此外,用户需要警惕假借CBDC名义实施的新型炒作和诈骗,避免经济损失。其二,CBDC可能会使商业银行产生挤兑风险。如果人们把存款账户里的钱转移到CBDC,银行可能会缺乏资金,不得不依赖批发市场获取流动性,这将使银行承担更多债务,并可能变得缺少利润,从而危及金融稳定。同时,CBDC背后是国家信用,而商业银行背后是企业信用,一旦经济出现波动或银行经营困难,客户会迅速将银行存款转换为CBDC,加剧了商业银行的挤兑风险。文章来源:人民论坛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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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基础修炼第21辑——我国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法规 - 知乎
币圈基础修炼第21辑——我国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法规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币圈基础修炼第21辑——我国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法规韭菜花儿原创: 韭菜之家中文社区关于数字货币,很多人还存有一些误解,比如数字货币已经被国家禁止,参与交易就是违法犯罪;比如数字货币等于洗钱,数字货币网站都是非法网站;还比如数字货币会代替人民币、美金等法定货币,等等等等。今天,韭菜芯儿就给大家梳理一下我国政府发布的关于数字货币的红头文件们,解开这些误区和迷思。其实我国发布的第一份关于数字货币的法律法规,是2013年12月5日发布的《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政府公告链接: http://www.gov.cn/gzdt/2013-12/05/content_2542751.htm)韭菜芯儿把要点截图标红放在这儿:第一段算利好:比特币作为一种商品,普通民众可以自由参与交易;第二段算利空:中国人民银行及所辖银行不接受比特币交易。在币价上的反应就是:比特币价格从12月5日的1100美元跌至12月22日的600美元,随后又在1月9日回升至900美元。这个通知在某种程度上是在为比特币正名:参与比特币交易不等于参与洗钱,也不是违法犯罪。因此虽然禁止了银行的比特币交易,但是民间的热情不减反增,币价得以在一个月之内回升。而后政府的公开动作就是2016年1月20日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政府公告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6-01/20/content_5034823.htm)韭菜芯儿也给大家标一下重点:这次会议虽然没有出台明确的法规,不过至少是官方肯定了数字货币存在的意义,所以勉强算个利好;但是官方发布的数字货币无疑会抹杀掉“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的特点。在币价上的反应不明显,这次会议前后的两个月之内,比特币价格都稳定在400美金上下。而且虽然会议上没有提及,但是央行发布的数字货币肯定是不会对法定货币(人民币)形成冲击,反而是一种辅助和补充。毕竟会议中提到的降低发行成本、减少犯罪行为等优势,除了在国内应用,还是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这对实现我们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战略也有诸多裨益。再然后就是普天同哭的“94”了。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一记重拳落地。(政府公告链接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709/n3057714/c5781119/content.html)同样的,重点标红:这个文件其实有两个重点:1. 国内ICO违法,全面禁止ICO;2. 禁止交易所提供法币交易。第四条的内容其实与2013年12月的通知要求相似。此文一发,国内第一家数字货币交易所比特币中国(BTCChina)直接在9月30日关停;火币更名火币pro出走新加坡、OKcoin更名OKex定址香港,法币交易全部改为C2C;币安则落地日本,干脆不提供法币交易入口。反应在币价上,比特币兑人民币价格受到重挫下跌32%,跌至3250美金,但是随着USDT增发、大量资金涌入,11月份比特币价格便一路飙升至1万美金,到12月更是一度突破2万美金。其实文中还有不少耐人寻味的部分:比如多次区分了“代币”与“虚拟货币”,所以“代币”与“虚拟货币”(即2013年12月通知中的比特币等“特定的虚拟商品”)应该并非同一个概念,否则也不会有两个指称。因此,公告打击的范围应该是限定在非法代币发行融资领域,而不包括比特币虚拟商品的既有买卖平台。时针转到今年,人民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部门还在陆续发出声音:1月,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风险提示:“一种名为“以矿机为核心发行虚拟数字资产”(IMO)的模式值得警惕,存在风险隐患”,并且明确指出迅雷“链客”就是变相ICO的代表;(相关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8-01/13/content_5256205.htm)2月,人民银行透露:“将对虚拟货币境外交易平台网站采取监管措施”;(相关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8-02/04/content_5263816.htm)3月,人民银行行长称:“未来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是动态的”;(相关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8-03/09/content_5272690.htm)······5月份传得纷纷扰扰的“火币喜提海南”,也并不是火币集团总部迁入海南,而是火币中国总部(包括火币资讯、火币区块链应用研究院等)迁入海南,其中并不包括交易所相关业务。综合我国发布过的政策,可以知道我国不承认比特币为货币,但是定义为一种虚拟商品,进行买卖交易也是合规合法的。但已有不少国家已经制定相应政策规范或支持其发展,并从中立渐趋积极:美国把比特币纳入传统金融监管体系,要求比特币相关企业需要申请MTL(货币牌照),纽约州政府还推出了专门的BitLicense来监管比特币;欧洲多国对比特币一直采取相对积极的态度,德国是最早承认比特币为私有财产的国家,部分国家把比特币公司纳入沙箱监管,部分国家强调比特币的经济活动需要按规定纳税;日本 FSA 正式承认比特币和数字货币的货币地位,规定数字货币交易所必须在 FSA 登记注册;俄罗斯曾经推出过比特币禁令,在多国出台相应政策后,俄罗斯已放开比特币交易,在世界杯期间也有很多店铺接受比特币支付。“94”过后,数字货币上下游产业都有一种“夹缝中求生存、危难中谋发展”的紧迫感。拥护国家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顺应市场变化,也是我们作为韭菜的基本素养。大家共勉!发布于 2018-08-27 11:06货币经济赞同 172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加密货币(数字货币的一种)_百度百科
(数字货币的一种)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加密货币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共2个义项)展开添加义项加密货币播报讨论上传视频数字货币的一种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本词条由“科普中国”科学百科词条编写与应用工作项目 审核 。加密货币(英文:Cryptocurrency,常常用复数Cryptocurrencies,又译密码货币,密码学货币)是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 加密货币是数字货币(或称虚拟货币)的一种 。比特币在2009年成为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这之后加密货币一词多指此类设计。 自此之后数种类似的加密货币被创造,它们通常被称作altcoins。 加密货币基于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 ,与依赖中心化监管体系的银行金融系统相对。去中心化的性质源自于使用分布式账本的区块链(Blockchain)技术。2021年5月26日,据悉,《菲律宾星报》网站发表题为《“加密货币死亡”传闻言过其实》的文章,文章认为,加密货币肯定不会消失,并分析了面临的问题。 [4]中文名加密货币外文名Cryptocurrency领 域区块链缩 写Crypto [6]目录1比特币以外的加密货币2国家数字货币3区块链4参阅5各方政策6相关事件7年度热词比特币以外的加密货币播报编辑比特币以外的密码货币,又称为山寨币、竞争币(英语:altcoin),部分是参考比特币思想、原理、源代码产生的,与比特币相似的虚拟货币,有800种以上的密码货币在流通。2017年2月到4月期间,山寨币总和占密码货币市场总值比例,由15%提高到接近40%。由于比特币本身并没有权威的发行机构和国家政权来维持其权威性、唯一性,比特币与其模仿者之间只能平等地相处,虽然其是最早的虚拟货币,也是最知名、人们最熟悉的,也具有最大的用户网络社区,具有很强的网络效应,大部分时间也是市值最高的密码货币,但是并不具有绝对排它的地位。 [1]2023年7月24日,OpenAI首席执行官山姆·奥特曼(Sam Altman)宣布启动世界币(World Coin)加密货币项目,并在全球上线推广。 [17]国家数字货币播报编辑中国、瑞典、英国和新加坡等的中央银行已经研究法定数字货币用例。e-Dinar 是突尼斯共和国政府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的数字货币。也是第一个国家数字货币。eCFA 是塞内加尔共和国政府用区块链技术发行的数字货币。 [2]dmc(多米尼克币)是多米尼克即将推出的加密货币。 [13]区块链播报编辑区块链(英语:blockchain或block chain)是用分布式数据库识别、传播和记载信息的智能化对等网络, 也称为价值互联网。中本聪在2008年,于《比特币白皮书》中提出“区块链”概念,并在2009年创立了比特币社会网络,开发出第一个区块,即“创世区块”。区块链共享价值体系首先被众多的加密货币效仿,并在工作量证明上和算法上进行了改进,如采用权益证明和SCrypt算法。随后,区块链生态系统在全球不断进化,出现了首次代币发售ICO;智能合约区块链以太坊;“轻所有权、重使用权”的资产代币化共享经济;和区块链国家。人们正在利用这一共享价值体系,在各行各业开发去中心化电脑程序(Decentralized applications, Dapp),在全球各地构建去中心化自主组织和去中心化自主社区(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society, DAS)。 [3]参阅播报编辑区块链散列函数共识机制钱包 (加密货币)加密电子货币列表各方政策播报编辑印度2022年2月消息,在印度,加密货币交易不属于非法活动,该国政府将以最高税率对虚拟资产交易征税。“加密货币位于灰色地带。” 印度财政部秘书T. V. Somanathan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买卖加密货币并不违法,印度现已制定出一个相关的税收框架,从而将加密资产与赛马等其他投机交易同等对待。对加密货币征收高至30%的税率或将部分抑制印度国内的交易。 [8]美国2022年5月16日(美东时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Gary Gensler在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2022年会上表示,SEC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正在制定一份文件,将规定二者监管加密货币的分工。此前,SEC对证券拥有管辖权,CFTC负责监管美国商品及衍生品市场,两者是否有权监管数字货币以及由哪个机构来监管曾经引发多次辩论。 [10]2022年10月11日,《华尔街日报》消息,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提供加密货币业务。 [12]2023年10月14日,法拉利营销和商务负责人表示,公司在美国已开始接受加密货币付款,并将根据富有客户的要求将该计划扩展到欧洲。 [18]欧盟2022年6月,欧洲议会发布消息称,欧盟就加密货币反洗钱规定达成一致,这意味着野蛮生长的加密货币市场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规定要求加密货币公司(比如交易所)获取并保留加密货币交易者信息,如果监管机构在调查时有需要企业就可以提供。 [11]多米尼克2022年10月,多米尼克宣布即将推出自己的加密货币多米尼克币(dmc),选择赋予加密货币法定地位。 [13]英国 2022年12月5日,据路透社报道,总部设在英国的加密货币机构内克索公司由于与监管机构发生冲突,未来数月它将逐步从美国撤出其产品和服务。 [1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23年2月24日,据美国福克斯商业新闻网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各国应如何对待加密资产制定了一项九点行动计划,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通过加强货币政策框架来维护货币的主权和稳定,不授予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官方或法定货币地位”。其他还包括防止资本过度流动、采用关于加密资产的明确税收规则和法律及为所有加密市场参与者制定和规范监管要求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表示,过去几年多家加密货币交易所破产,现在有必要采取行动。 [15]相关事件播报编辑2021年5月26日,据悉,《菲律宾星报》网站发表题为《“加密货币死亡”传闻言过其实》的文章,文章认为,加密货币肯定不会消失,并分析了面临的问题。 [4]2021年11月23日,印度政府表示,印度正寻求在议会冬季会议上推出加密货币监管法案,禁止除个别情况外的所有私人加密货币。 [5]2022年1月12日,据巴基斯坦SAMAA电视台报道,根据在有关数字货币的案件听证会上提交给信德省高等法院(SHC)的报告,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和联邦政府已经决定禁止使用所有加密货币。 [7]2022年,币安宣布Binance France SAS已经获得法国金融审慎监理总署(ACPR)批准,成为了全球第一个在法国注册的主要加密货币交易所。 [9]2023年5月15日,据英国《金融时报》,美国加密货币最高执法官员承诺打击数字平台上的非法行为,称加密货币犯罪的规模在过去四年中“显著”增长。 [16]年度热词播报编辑2021年12月,《柯林斯词典》公布2021年度热词,“加密货币(Crypto)”入围年度热词榜的其他入围词汇。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的缩写crypto更加广为人知。 [6]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目前的十几种主流加密货币各自都有什么优缺点? - 知乎
目前的十几种主流加密货币各自都有什么优缺点?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数字货币目前的十几种主流加密货币各自都有什么优缺点?关注者30被浏览34,726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好问题添加评论分享6 个回答默认排序DeepTech深科技科技话题下的优秀答主 关注过去的一年,区块链裹挟着加密货币以无人能挡的势头汹涌而至,在各大媒体上遍地开花。一番躁动之后,全球范围内的加密货币呈井喷之势出现。这成百上千种加密货币虽然各有各的特点,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它们的投资者都认为自己的加密货币价值过亿。比特币(BTC)发行日期:2009 年市值:1630 亿美元优势:作为最早发行的加密货币,比特币是全球最大、最流行的区块链网络——也是久经沙场最能抵御黑客攻击的加密货币。劣势:日益增长的需求给比特币网络带来巨大压力,使得交易成本高昂。该系统每秒只能处理约 7 笔交易,但耗电量却惊人,这主要是由于其拥有的工作量证明机制和协商一致原则,让挖矿变成了劳动密集型活动。以太坊(ETH)发行日期:2015 年市值:700 亿美元优势:其内置的编程语言可以让开发者自己编写运行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计算机程序。迄今为止,大多数首次代币发售都是基于以太坊的智能合约。劣势:以太坊也使用工作量证明的一致性协议,因此相对而言速度比较缓慢,耗电量大。许多早期的智能合约都十分容易遭受黑客攻击,智能合约安全领域发展尚不成熟。瑞波币(XRP)发行时间:2012 年市值:320 亿美元优势:瑞波称其 XRP 加密货币可以成为各大金融机构的“桥梁货币”,可以更加快捷、成本更低地结算跨境支付。瑞波使用了一种全新的一致性协议,可以实现更加快捷地交易,比比特币和以太坊速度更快。劣势:由于瑞波作为一家私人公司对该系统有着重要的控制权,因此有人认为 XRP 的去中心化程度不够,与任何人都可以挖矿的比特币形成对比。比特币现金(BCH)发行时间:2017 年市值:190 亿美元优势:该种货币是比特币的一种“硬分叉”,其创始人对比特币进行了调整,从而可以处理更大交易量。劣势:评论家认为比特币现金太过中心化——少数的矿工创建了大多数的货币。莱特币(LTC)发行时间:2011 年市值:100 亿美元优势:莱特币是一种“替代币”——几乎是比特币的克隆,但还是有几处不同。莱特币处理交易的速度要比比特币快四倍,挖矿过程也仍保持对业余爱好者开放——这跟比特币很不一样,因为比特币的专业挖矿人需要使用昂贵的硬件。劣势:尽管相较比特币速度提高,但莱特币还是太慢了,耗电量也很大,这些因素让其无法成为一种理想的支付方式,而且还有另外一个劣势:就是不太出名。艾达币(ADA)发行时间:2017 年市值:59 亿美元优势:尽管艾达币系统仍是一个用于交易和转移艾达币的平台,但创始人称该系统十分重视隐私和法规遵从。同时,创始人表示其系统最终将可以寄存智能合约。如此一来艾达币系统就有点像以太坊了——但由于使用权益证明的一致性协议,因此耗电量会少一些。劣势:尽管开发者发出豪言壮语,但关于艾达币的信息仍比较少。小蚁(NEO)发行时间:2014 年市值:58 亿美元优势:小蚁是中国最大的加密货币,作为一个智能合约平台,它有着与以太坊类似的目标。该加密货币使用一种叫做授权拜占庭容错算法的一致性协议,据小蚁创始人介绍,每秒可以处理 1 万笔交易,速度是以太坊的 15 倍。劣势:小蚁是一种高度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而且目前尚不确定这种情况将来会不会有所改变。其创始人曾说过,他们的目标是“在将来的某一天”使其更加去中心化。恒星币(XLM)发行时间:2014 年市值:56 亿美元优势:恒星币账本是瑞波币的一个硬分叉,同样地,恒星币的目标也是成为跨境支付的桥梁货币——不同之处在于该货币并不是由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管理,而是由一个非盈利公司。同时,作为首次代币发售平台,恒星币计划与以太坊一争高下。劣势:恒星币面临许多竞争,包括瑞波币以及传统银行系统的主导平台 SWIFT。目前 SWIFT 平台正在用类似区块链的元素测试分布式账本技术。柚子币(EOS)发行时间:2017 年市值:43 亿美元优势:柚子币被宣传为以太坊的又一大杀手,尽管这个智能合约平台还未发布,但目前柚子币已在以太坊进行交易了。和艾达币一样,柚子币将不使用工作量证明协议,而是使用权益证明协议,理论上来说可以提高交易速度和效率。劣势:尽管通过首次代币发售柚子币将融资过 10 亿美元,但在该网络正式发行之前,想要做出判断几乎是不可能的。门罗币(XMR)发行时间:2014 年市值:43 亿美元优势:门罗币使用环签名技术。这是一种数字签名,可以让群组中任何一个人在不泄漏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这是一种可以让用户匿名交易的方式,其挖矿过程的初衷也是为了“人人平等。”劣势:门罗币的特征让其成为网络犯罪分子喜爱的货币,而且也加剧了“加密劫持”事件的增多,黑客利用恶意软件控制他人计算机,从而为自己挖掘加密货币。达世币(DASH)发行时间:2014 年(前身是学币和暗黑币)市值:43 亿美元优势:达世币是另一个类似门罗币的隐私货币,其出现是受比特币的启发,但却可以加快支付处理速度。劣势:和其他货币一样,达世币也存在中心化的问题。由于失误,达世币首次发布时发行量过多,使财富集中化,让一小撮人拥有了过多的决策权,可以决定达世币的未来发展。埃欧塔币(MIOTA)发行日期:2015 年市值:38 亿优势:埃欧塔系统并不使用区块链,而是使用一个基于有向无环图数学结构的共享账本。埃欧塔的目标是成为物联网设备进行数据购买、出售和交易的一种货币,交易合作伙伴可以是其他物联网设备,也可以是技术公司等客户。劣势:评论家认为埃欧塔太过中心化,而且多位加密学研究专家对其系统的整体安全性也存在怀疑。发布于 2018-05-08 11:18赞同 331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咕噜讲币 关注"BTC:面对美联储和通胀,未来何去何从?"尽管市场担心美联储可能会进一步加息,BTC表现出了强大的韧性。随着美联储应对高通胀问题,加息的可能性增加了。美联储似乎有意加强证策,这可能会对BTC产生下行压力,与2022年相比,BTC对今年的关键通胀数据反应相对温和。在2022年,美联储的紧缩证策对市场造成了严重打击,但今年BTC的反应较为平稳。尽管CPI数据已从高峰回落,但货币证策在2023年出现了返弹,利率上升,赤字扩大,恶化了财证状况。在宏观经济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一些人对BTC的投姿前景仍持积极态度。尽管与谷市的相关性和对美联储证策的敏感性在不断变化,但BTC在寻求传统金容替代品的机构和投姿者中仍然具有吸引力。尽管美联储发出鹰派信号,但最近的市场表现似乎支持了BTC作为一种主流货B制度对冲工具不断演变的观点。考虑到杠杆过度和市场对未来升值的预期,BTC可能已经准备好迎来下一轮牛市。最有潜力的 3 种加密货币为什么如此看好OP为什么个人一直看好OP及其生态的原因。首先OP可能是本次坎昆升级最大的受益者。技术上目前OP Stack中ERC-20的标准已经可以让每个非专业IT的个人在云服务器上轻松部署一条L2。所有基于OP Stack开发的L2,与OP 主网共享桥、安全性、通信层、治理层和升级迭代。OP目前和超级链Base的深度合作。从过去仅使用技术的合作关系到现在的两者之间在治理和收入两个核心层面深度绑定,基本上可以视作二者为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亲”,全新的模式我愿称之为“打开潘多拉魔盒”的操作,将打开以太坊生态快速扩展之门。可以很负责的说一句,现在的L2大板块,就相当于上一轮中L1+Web3 的地位。必将引爆再不久将来的2024-2025超级大牛市。中长线LPT#Livepeer是建立在以太坊上的开放式视频直播基础设施,使开发人员能够构建视频流应用程序。提供价值:1. 矿工:可以利用现有的 GPU 矿工通过在 Livepeer 上转码视频来赚取额外收入。2. 节点:通过质押LPT在网络上提供安全性和质量保证,并赚取一部分网络收入和通货膨胀代币奖励,以换取提供的工作。3. 消费者:降低转码成本,低于传统中心化平台10-100倍。提供可扩展的流媒体服务,而不需要大量的开发工作。推特关注人数:3.9万(市场推广基本没有,技术派作风)灰度加持,技术面上,虽然略有跌破区间下轨,,但是很快就涨回去了,整体仍在大区间当中。埋伏dydx未来涨幅空间巨大第一点:其实dydx目前的衍生品赛道以及未来做的事情跟inj都是非常类似的,去年我在1.4到1.6在微博一直在推荐inj,现在收益也有六倍以上了,dydx最近其实就是再走inj的路线真正把自己代币的赋能做起来,应用链uni想做很多老牌的defi项目都想做,如果不去做的自己项目的代币永远都是吉祥物没办法把项目的赋能体现到代币身上。第二点:dydx目前的流通市值在1.4亿美金。但是dydx目前释放了6.6%未来的潜在十五倍抛压是很大的,inj的流通市值在五亿基本释放完,考虑这块对于dydx来说短期的炒作空间很大,但是真正考虑长线持有就要去考虑它十五倍的抛压。第三点:目前dydx的锁仓量差不多三亿美金,在二层里边第四名吗,目前代DYDX币具有投票、参与治理的功参与治理、投票作为治理代币,还没有赋能,作为去中化交易平台持有dydx可以有相对应的收费费减免政策。总结:dydx目前作为治理代币没有真正的赋能进去目前的价格相对来说十倍低估的,v4升级在年底左右会落地,到时跟坎昆升级一起预计会有一个不错的炒作,如果想做长线建议逢低接一部分,如果有盈利或者翻倍的利润,可以把本金或者利润出一部分,因为拿长线到牛市确实要考虑它的十五倍的释放压力。在加密行业你想抓住下一波牛市机会你得有一个优质圈子,大家就能抱团取暖,保持洞察力。如果只是你一个人,四顾茫然,发现一个人都没有,想在这个行业里面坚持下来其实是很难的。 想抱团取暖,或者有疑惑的,欢迎加入我们——公众号:歪闹小糊涂扣扣:1453171286 感谢阅读,我们下期再见!发布于 2023-08-29 10:47赞同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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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干货!一文读懂加密货币的主要监管模式 - 知乎首发于罗Sir说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政策法规 | 干货!一文读懂加密货币的主要监管模式罗Sir说前检察院 现律师 喜欢区块链技术|合规联盟原创出品 |区块链和加密货币近几年已成为最热门的词汇之一,从刚开始的人人观望到如今的纷纷投资充分说明区块链的火热程度。尽管官方多次警告谨慎投资,仍然有不少投资者前赴后继。区块链虽然书写着新的投资方式和技术革新,却也潜藏着集资骗局和洗钱犯罪。基于加密货币的隐藏性,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出台了自己的监管措施,典型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以证券方式监管,代表国家有马来西亚;(2)以期货方式监管,代表国家是印度尼西亚;(3)联合监管,即是指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对加密货币进行多种方式联合监管,主要代表国家是美国,既有基于《证券法》的证券监管,也有基于《大宗商品交易法》的大宗商品监管;(4)沙盒监管(Regulatory Sandbox)。所谓的沙盒监管是指金融监管部门为了促进地区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发展,让部分取得许可的金融机构或初创科技型企业,在一定时间和有限范围内测试新金融产品、新金融模式或新业务流程,并在这一过程中对测试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和放宽监管限制。代表国家和地区有新加坡、香港特别行政区;(5)专门监管,顾名思义就是专门出台针对加密货币交易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代表国家是日本;(6)禁止监管,这也是最严厉的监管措施,代表国家是中国。一、证券监管2019年1月15日,马来西亚“POS令”(The Capital Markets and Services (Prescription of Securities) (Digital Currency and Digital Token) Order 2019)生效,扩大了《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CMSA")中 "证券 "的范围,以涵盖数字货币和加密代币。自此,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货币和加密代币的发行,如果不是由任何政府机构或中央银行发行或担保,并符合规定的标准,须经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批准。符合以下规定标准的数字资产将被视为证券:a. 在数字货币的情况下-i)当它被用作购买商品、服务或其他数字资产的付款,并在数字资产平台上进行交易;以及ii)在该平台上交易这种货币的人期望从加密货币的回报或升值中获益。b. 如果是通过ICO发行的加密代币,该代币将属于证券的定义范围:i) 加密代币代表一个人在为该人提供设施的目的或效果的任何安排中的权利或利益。ii) 投资者支付金钱以换取收到的代币。iii) 投资者的资金由发行人汇集和管理以及购买代币的投资者期望从其投资中获得回报或升值。投资者的回报可以来自发行人的资产买卖,也可以来自发行人开展的任何商业活动。二、期货监管印度尼西亚将数字货币当作期货对待, 印度尼西亚商品期货交易监管局(BAPPPEBTI)是最主要的监管机构,对加密货币监管适用期货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密货币不能作为支付方式,金融机构也不能从事加密货币活动。加密资产交易所交易的加密资产必须是BAPPEBTI批准的列在Bappebti’s Schedule of Crypto Assets列表中的种类(⽬前批准了229种),BAPPEBTI对加密货币的批准标准如下: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有资产背书asset backed或有实际用途utility-based;对于utility-based加密货币,其市值需要在前500名;必须在世界最大交易所上线;必须具有经济效益;成功通过风险评估,包括关于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杀伤性武器扩散的风险。三、联合监管在美国1933年《证券法》中,作为“证券”(securities)的一种类型是“投资合同”(investment contract),构成“投资合同”需要满足Howey Test的四个条件:(1)资本投入;(2)投资于一个共同事业;(3)期待获取利润;(4)投资者不直接参与经营,仅仅凭借发起人或第三方的努力。凡被认定为证券发行和转售的行为,都需要满足证券法下的注册与豁免规则,否则就可能面临民事诉讼、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如果数字货币的发行或转售一旦被认定为证券销售,就可能受到SEC的监管。美国《大宗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 Act 9, CEA)赋予大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CFTC)监督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合约的场内与场外交易。对于一些虚拟货币而言, CFTC可以将其作为大宗商品的一种加以监管。在2017年10月,CFTC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的初级读本》,阐明CFTC将虚拟货币视为大宗商品,与SEC将虚拟货币视为证券之间不存在矛盾。四、沙盒监管沙盒监管起源于英国。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于2014年7月开展了“项目创新”(Project Innovate),旨在促进金融行业和非金融行业企业的金融创新,制定了“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文件并于2016年5月推出。随后,新加坡、澳大利亚、香港纷纷采用此种模式。以香港为例,香港金融管理局在2017年设置了香港的第一个监管沙盒。随后2017年,香港证监会和香港保监局也推出了自己的监管沙盒。2018年11月1日,针对数字货币等虚拟资产投资,香港证监会发布了新的监管方针,计划将数字货币纳入监管沙盒体系。香港证监会认为:“在香港的现有监管制度下,假如虚拟资产不属于‘证券’或‘期货合约’(或同等金融工具)的法律定义范围,其市场便可能不受证监会监察。因此,若投资者经不受规管的交易平台买卖虚拟资产或投资由不受规管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所管理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便不会享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所提供的保障,例如确保稳妥保管资产及市场公平和开放的规定。假如平台营运者及投资组合管理公司不受规管,其适当人选资格(包括其财务稳健性和胜任能力)便未经评核,而其操作亦不受任何监察。”由此,香港证监会计划为虚拟资产设置监管沙盒,指出以下类别的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将须受证监会的监察:“(1)管理完全投资于不构成“证券”或“期货合约”的虚拟资产的基金并在香港分销该等基金的公司;(2)就管理“证券”及/或“期货合约”的投资组合而领有或须申领第9类受规管活动(提供资产管理)的牌照的公司。”同时,“只有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定义的专业投资者才应获允许投资任何虚拟资产投资组合(受最低额豁免规定所限)。”五、专门监管日本是世界上率先对数字货币专门立法监管的国家之一。为应对虚拟货币监管要求,日本修改了《支付服务法》,专门增加“第三章之二,虚拟货币”,要求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人员必须在日本金融厅完成登记注册,并建立与其他金融机构类似的内控制度、记录保管制度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否则就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诉。根据《支付服务法》第二条第5项的定义,“虚拟货币”是指:(1)可以向不特定的人使用的财产价值,用以支付购买、租赁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价款,也可以从不特定的对方购买和出售,并可以通过电子数据处理系统进行传输;(2)财产价值可以与上一项中指定的财产价值进行交换(以不特定的人作为相对方),并且可以使用电子信息处理组织进行转移。简言之,虚拟货币是指可以不特定的人作为付款方式使用的,不以货币计价的加密货币,如比特币和以太币等。如果某种虚拟货币属于上述定义的范围,则应当适用《支付服务法》,必须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商”进行贩售。所谓“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商”,根据《支付服务法》第二条第7项的定义,是指从事下列经营行为的人:(1)买卖虚拟货币或将某种虚拟货币交换为其他虚拟货币;(2)前述(1)所列行为的中介人、经纪人、或代理人;(3)与前述(1)、(2)所列行为有关的用户资金或虚拟货币的管理人。如果虚拟货币不属于上述《支付服务法》的定义,则出售或发行虚拟货币依然可能还受到证券监管和预付支付监管。若支付给货币持有者的利益是基于货币发行者的收益,并且分配比例是按照货币持有者的所有权比例计算的,则这种虚拟货币可能属于投资基金。货币发行者要遵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Exchange Act)的相关规定。若虚拟货币是用作发行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对价,则虚拟货币可能被视为“预付卡”,并受相关法规的约束。六、禁止监管虽然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两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区块链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建设先进的区块链产业体系。但是中国把虚拟货币排除在区块链产业体系之外,以明令禁止的形式对其监管。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五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该通知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包括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以及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同时,任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数字货币,不得为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包括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以加密货币为代表的区块链产业近几年成为全球投资人和创业者聚焦的热点产业。虽然技术是中立的,但是加密货币交易却涉及监管。除了反洗钱的国际共识之外,各国和各地区对于加密货币都有自己的监管举措,随之带来的即是加密货币交易会更加合规化、监管也将更加有的放矢。全球区块链合规联盟“设立区块链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行业环境,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全球区块链合规联盟提供相关企业业务合规资质服务,欢迎通过邮箱service@gbcuf.com或公众号BC_ComplianceUnion与我们进行更详细的业务沟通。编辑于 2021-08-29 10:22区块链(Blockchain)赞同 1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罗S
世界各地的加密货币法规和它们的发展方向 - 知乎
世界各地的加密货币法规和它们的发展方向 - 知乎首发于比特币生财之道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世界各地的加密货币法规和它们的发展方向Alan文章翻译自: https://www.cnbc.com/作者:Kate Rooney随着对加密货币需求的增长,全球监管机构在如何跟上这种需求方面存在分歧。大多数数字货币没有任何中央政府的支持,这意味着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标准。每一个看似很小的监管声明,都会在2018年推高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价格。以下是您的关于全球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制定数字货币标准的指南。图为2018年3月20日,阿根廷总统毛里西奥·马克里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20国集团会议上发言。 全球监管机构关于比特币的观点: 法定货币,视国家而定。交易所政策: 目前不存在全球性监管机构。在本月举行的20国集团(g20)会议上,阿根廷央行行长给出了一个夏季作为最后期限,要求成员国“就该做什么提出具体建议”,并表示,工作组正努力在7月前提交建议。据路透社报道,意大利央行行长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会议结束后告诉记者,加密货币存在风险,但不应被禁止。负责20国集团经济体金融监管的全球监管机构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在回应一些国家要求打击数字货币的呼吁时语气谨慎。美联储主席马克•卡尼(Mark Carney)在3月18日的一封信中表示:“FSB的初步评估是,目前加密资产不会对全球金融稳定构成风险。”卡尼同时也是英国央行(Bank of England)行长,他指出,与整个金融体系相比,这一资产类别的规模较小。他说:“即使在最近的高峰时期,它们的全球市值总和还不到全球GDP的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也呼吁加强合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强调了加密货币作为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工具的潜力。拉加德在3月份的一篇博客文章中呼吁采取与传统金融部门相同的保护消费者的政策。日本对比特币的看法:自去年4月起,比特币已成为法定货币。交易所政策:在日本金融厅注册的交易所是合法的。日本是比特币最大的市场。根据Cryptocompare的数据,比特币日交易量的近一半是用该国货币交易的。上周,该机构向总部位于香港的Binance发出警告,称该公司在中国没有执照经营。黑客攻击在日本和其他地方都是一个问题。它是第一个采用国家体系来监管加密货币交易的国家系统的国家,因为它的交易所受到一些著名的违约,包括mt.gox。今年3月,日本监管机构向多家交易所发出了处罚通知,并在5.30亿美元的电子货币被盗事件发生后,迫使一些交易所彻底停业。 美国对比特币的看法:据金融犯罪执法网称,比特币不是法定货币。美国财政部(Treasury Department)下属机构FinCen在2013年表示,“虚拟货币在任何司法管辖区都没有合法的货币地位。”交易政策:合法,视州而定。根据Cryptocompare的数据,美国的比特币交易量居世界第二,约为26%。美国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货币的定义各不相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表示,它将数字货币视为一种证券。今年3月初,sec扩大了审查范围,并表示正考虑将证券法应用于从加密货币交易所到钱包等数字资产存储公司的所有领域。该机构一直专注于首次发行硬币,即通过名为代币销售(token sales)的筹款活动发行的数字硬币,并通过最近的传票加大了对这些硬币的监管力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称比特币是一种商品。CFTC委员j•克里斯托弗•詹卡洛(J. Christopher Giancarlo)以对加密货币友好而闻名。今年2月,在参议院银行委员会(Senate Banking Committee)的书面证词中,他主张对账本技术采取“不损害”的做法。他还短暂地修改了Twitter个人简介,将“#CryptoDad”列在表扬名单中。美国国税局表示,加密货币实际上不是一种货币。它在2014年将其定义为财产并给出了如何征税的指南。美国财政部长史蒂芬•姆钦(Steven Mnuchin)一直对比特币帮助罪犯的能力直言不讳,他今年1月在达沃斯对CNBC表示,他对加密货币的主要关注是“确保它们不会被用于非法活动”。欧盟关于比特币的看法:欧洲央行(ecb)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 Draghi)表示,任何欧盟成员国都不能推出自己的货币。交易政策:合法,视国家而定。根据Cryptocompare的数据,大约4%的加密货币日交易量是用欧元完成的。欧盟领导人表达了对洗钱的担忧。欧盟委员会副主席瓦尔迪斯·东布罗夫斯基斯(Valdis Dombrovskis)在今年2月于布鲁塞尔举行的圆桌会议上表示,数字资产“存在与洗钱和非法活动融资相关的风险”。Dombrovski说,虚拟交易和钱包提供商应该遵守“反洗钱指令”。“欧盟委员会将继续在欧盟和国际层面,包括20国集团内部,与其他利益攸关方一起监控这些市场。”德拉吉拒绝了爱沙尼亚创建一种名为“estcoin”的国家支持加密货币的尝试。“没有一个成员国可以推出自己的货币,”德拉吉在9月表示。“欧元区的货币是欧元。”欧盟内部的监管各不相同。法国金融监管机构Autorite des March investors公布了将于3月份列入黑名单的15家交易所名单。据路透社报道,德国表示,将与德国就规范比特币加密市场提出联合建议。英国对比特币的看法:不是法定货币。卡尼表示:“在英国,只有英镑是法定货币。”交易政策:合法,需向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注册。英国央行表示,它们被要求达到与其它金融机构相同的反洗钱反恐标准。卡尼在3月初表示,加密货币价格指数级上涨是“投机狂热”。卡尼在一次讲话中说:“现在是时候让密码资产生态系统保持与金融系统其他部分相同的标准了。”“成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会带来巨大的特权,但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责任。”卡尼说,到目前为止,数字货币在传统货币方面“基本上失败了”。“它不是一种价值储存手段,因为它无处不在。”没有人把它作为交换媒介。许多虚拟货币正试图取代英镑,但“只有英镑在英国是合法货币,”卡尼在3月的另一次讲话中说。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去年11月向消费者发出警告,称加密资产是“高风险、投机性产品”。韩国对比特币的看法:不是法定货币。交易政策:合法但禁止使用匿名银行账户进行虚拟货币交易。需要在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注册。韩国的比特币交易量约占比特币日交易量的4%。对于XRP等其他加密货币,韩圆兑美元汇率存在溢价。亚洲第四大经济体已成为贸易中心,但监管机构给出了复杂的信号。据《韩国先驱报》(Korea Herald)报道,2013年,金融当局表示,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不是合法货币。韩国司法部长今年1月表示,政府正在考虑关闭加密货币交易所。一份要求政府停止“不合理”监管的请愿书在公告发布后获得了28万人的签名。中国政府回应称,将对加密货币交易中的非法和不公平行为采取坚决行动。据韩国《商业周刊》(Business Korea)报道,去年,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禁止当地金融公司交易比特币期货。今年1月,该委员会还禁止使用匿名银行账户进行虚拟货币交易,但表示不打算完全关闭国内交易所。中国对比特币的看法:不是法定货币。交易政策:非法。在中国,比特币交易在技术上是非法的。2017年,政府禁止初创企业通过出售新的数字货币来筹集资金,并关闭了国内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今年1月,中国央行一位高级官员表示,有关部门应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个人和企业的交易。但是,加密的活动是通过挖掘等替代渠道进行的。路透社(Reuters)援引今年1月一次政府会议的一份内部备忘录称,中国当局正寻求结束这种做法。中国政府表示,虽然不会禁止比特币交易,但比特币的首次发行和期货交易仍将受到审查。今年2月底,一名政府官员表示,韩国仍未决定如何监管。“政府还没有做出任何结论。政府政策协调办公室主任洪南基对议会表示。新加坡对比特币的看法:不是法定货币。交易政策:法律上,可能属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监管范围。新加坡元占全球比特币日交易量的0.02%,但该国已成为ICOs的中心。普华永道(PwC)的一份报告显示,在规模最大的15笔硬币发行中,有两笔发生在新加坡。新加坡将自己定位为比其他地区对加密货币更友好的国家。新加坡央行(Singapore central bank)今年2月表示,没有强有力的理由禁止在这个城市国家使用数字货币,并指出“现在说他们会不会成功还为时过早。”今年1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敦促公众“采取极端谨慎的行动,认识到如果选择投资加密货币,他们将承担的重大风险”。该机构还表示,加密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并强调了比特币的匿名性带来的风险。 印度对比特币的看法: 比特币不是合法货币,据报道,其正在采取措施取缔它。交易政策:法律。印度政府已发出警告,但目前并未对交易所进行监管。印度正在采取措施让加密货币在其付款系统中属于非法使用并试图指定一个监管机构来监管交易所。印度《印度教徒报》(Hindu)的一份文字记录显示,印度财政部长今年2月在新德里对议员们表示,政府将“采取一切措施,杜绝将这些秘密资产用于资助非法活动或作为支付系统的一部分”。国家税务部门在一项全国调查显示在17个月的时间内有超过35亿美元的交易,并向数以万计的居民发出加密货币的投资通知。瑞士对比特币的看法:合法。交易所政策:合法,需向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瑞士监管机构在加密货币方面享有世界上最友好国家之一的声誉。普华永道(PwC)的一份报告显示,拟议中规模最大的首次发行硬币中,有四成位于瑞士。苏黎世南部的祖格镇绰号“密码谷”,是区块链公司的所在地,包括以太博物馆基金会(Ethereum Foundation)和加密货币钱包公司Cardano。普华永道的报告强调了这个瑞士小城是如何成为“区块链公司和咨询服务的温床”,以及该国“成为公司和科技公司欢迎的环境的声誉”日益增强的。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Swiss Financial Market Supervisory Authority)为ICOs制定了明确的指导方针。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德国经济部长约翰·施耐德-阿曼(Johann Schneider-Ammann)今年1月对记者表示,他希望德国成为“加密国”。瑞士央行(Swiss National Bank)行长乔丹(Thomas Jordan)今年9月说,他认为比特币更多的是一种投资,而不是一种货币。编辑于 2018-11-27 22:27比特币 (Bitcoin)货币赞同 5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比特币生财之道不定期更新各种投资/投机策略,数字货币未来商
央行发布数字人民币白皮书:加密货币存在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_腾讯新闻
央行发布数字人民币白皮书:加密货币存在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_腾讯新闻
央行发布数字人民币白皮书:加密货币存在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
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下称“人民银行”)官网发布了《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白皮书PDF共21页,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组发布,该白皮书为人们更深入、更直观、更系统的了解到中国数字人民币的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银行介绍,发布本白皮书的目的是“为阐明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研发上的基本立场,阐释数字人民币体系的研发背景、目标愿景、设计框架及相关政策考虑,听取社会公众对研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共同推动建立面向数字经济时代、普遍惠及大众、通用创新开放的货币服务体系。”
数字人民币的研发顺应历史潮流
人民银行指出,随着网络技术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社会公众对零售支付便捷性、安全性、普惠性、隐私性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不少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紧密跟踪金融科技发展成果,积极探索法定货币的数字化形态,法定数字货币正从理论走向现实。
人民银行表示,高度重视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开发。2014年,成立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小组,开始对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进行专项研究。2016年,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完成法定数字货币第一代原型系统搭建。2017年末,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商业机构共同开展法定数字货币(以下简称数字人民币,字母缩写按照国际使用惯例暂定为“e-CNY”)研发试验。
从研发背景来看,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建设适应时代要求、安全普惠的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现金的功能和使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其中还提及了加密货币特别是全球性稳定币发展迅速。白皮书指出, 自比特币问世以来,私营部门推出各种所谓加密货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5日有影响力的加密货币已达 1 万余种,总市值超 1.3 万亿美元。
白皮书对于比特币、稳定币等加密货币的评价较为负面。白皮书指出,比特币等加密货币采用区块链和加密技术,宣称“去中心化”“完全匿名”,但缺乏价值支撑、价格波动剧烈、交易效率低下、能源消耗巨大等限制导致其难以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发挥货币职能。
白皮书强调,加密货币多被用于投机,存在威胁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并成为洗钱等非法经济活动的支付工具。 针对加密货币价格波动较大的缺陷,一些商业机构推出所谓“稳定币”,试图通过与主权货币或相关资产锚定来维持币值稳定。有的商业机构计划推出全球性稳定币,将给国际货币体系、支付清算体系、货币政策、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等带来诸多风险和挑战。
白皮书透露,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并开展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当前,各主要经济体均在积极考虑或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国际清算银行最新调查报告显示,65 个国家或经济体的中央
银行中约86%已开展数字货币研究,正在进行实验或概念验证的央行从2019年的42%增加到2020年的60%。据相关公开信息,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瑞典、日本、俄罗斯、韩国、新加坡等国央行及欧央行近年来以各种形式公布了关于数字货币的考虑及计划,有的已开始甚至完成了初步测试。
该白皮书还系统地对数字人民币进行了介绍,数字人民币是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是央行对公众的负债,以国家信用为支撑,具有法偿性;数字人民币采取中心化管理、双层运营;数字人民币主要定位于现金类支付凭证(M0),将与实物人民币长期并存。但是只要存在对实物人民币的需求,人民银行就不会停止实物人民币供应或以行政命令对其进行替换;数字人民币是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用于满足国内零售支付需求。
数字人民币的优势明显
数字人民币“支付即结算”特性也有利于企业及有关方面在享受支付便利的同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支持零售支付领域的公平、效率和安全;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倡议,探索改善跨境支付。银行将在充分尊重双方货币主权、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跨境支付试点,并遵循“无损”、“合规”、“互通”三项要求与有关货币当局和央行建立法定数字货币汇兑安排及监管合作机制,坚持双层运营、风险为本的管理要求和模块化设计原则,以满足各国监管及合规要求。
数字人民币坚持依法合规。数字人民币体系制度设计严格遵守人民币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外汇管理、数据与隐私保护等相关要 求,数字人民币运营须纳入监管框架。 坚持安全便捷。数字人民币体系突出以广义账户为基础、与银行账户松耦合、价值体系等特征,适应线上线下各类支付环境,
数字人民币主要有以下特性:兼具账户和价值特征;不计付利息;低成本;支付即结算;匿名性(可控匿名);安全性;可编程性。
其中提出的可编程性引发关注。白皮书表示,数字人民币通过加载不影响货币功能的智能合约实现可编程性,使数字人民币在确保安全与合规的前提下,可根据交易双方商定的条件、规则进行自动支付交易,促进业务模式创新。
在试点期间,数字人民币注重持续探索应用模式创新。利用智能合约技术,赋予数字人民币可编程特性,提升扩展能力,促进与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
白皮书还特别提及合规责任与合规主体界定;反洗钱、反恐融资等合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
“智能合约简单来说就是让开发者在其基础上自行编程开发功能,开发好的代码存储在区块上并提供给所有人使用,以太坊就是成功应用智能合约的最典型产品。”智能合约开发工程师程先生向本报记者解释。
程先生补充道:“数字人民币的可编程性也是区分电子货币的一个重要特征,和现在存在银行、支付宝的数字化货币与数字人民币在技术上是完全不一样的。可编程性原则上程序完全由算法执行,运行结果可以预期,监管完全透明。另一方面,这也代表除了央行外的主体也可以参与数字人民币支付路径和支付条件等应用功能的开发。”
在白皮书中,还特别提及合规责任与合规主体界定。 反洗钱、反恐融资等合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
在技术路线的选择上,数字人民币的技术路线选择是一个长期演进、持续迭代、动 态升级的过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定期开展评估,持续进行优化改进。指定运营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及技术优势自行选取技术路线,充分保持对未来技术的洞察力和前瞻性。 数字人民币体系综合集中式与分布式架构特点,形成稳态与敏态双模共存、集中式与分布式融合发展的混合技术架构。
数字人民币的研发符合中国的法律框架,《中国人民银行法》 已授权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人民银行有权发行人民币并具有唯一发行权。目前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
继续稳妥有序推进研发试点工作
通过试点测试和实践评估数字人民币对经济金融的全面影响。目前,人民银行正在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测试,对试点地区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方面影响是重要测试内容,人民银行将根据试点情况有针对性地不断迭代优化,完善数字人民币相关设计。
白皮书指出,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地区的选择综合考虑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区域 协调发展战略以及各地产业和经济特点等因素,目前的试点省市基 本涵盖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部、西部、东北、西北等不同 地区,有利于试验评估数字人民币在我国不同区域的应用前景。
白皮书中首次公开了数字人民币试点相关数据。
截至2021年6月30日,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132万个,覆盖生活缴费、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消费、政务服务等领域。开立个人钱包2087万余个、对公钱包351万余个,累计交易笔数7075万余笔、金额约345亿元。在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支持下,在一些地区开展了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实现了不同场景的真实用户试点测试和分批次大规模集中测试,验证了数字人民币业务技术设计及系统稳定性、产品易用性和场景适用性,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数字人民币设计理念的理解。
对于数字人民币的规划,人民银行将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部署,继续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不预设推出时间表,重点做好以下领域工作:继续稳妥有序推进研发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试点测试应用场景覆盖面,实现特定试点区域内的应用场景全覆盖;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积极推进《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深化法定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金融体系、金融稳定深层影响的研究评估。同时,积极参与法定数字货币国际交流,以开放包容方式探讨制定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和规则,共同推动法定数字货币发展。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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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列出主要的加密货币(密码货币),有具备不同的功能、不同程度的隐私保护、更快的区块生成时间、支持智能合约、不同的算法与共识机制。至2022年1月这里有超过16,000种加密电子货币能够在在线市场交易,并且持续增加中,新的加密货币可能在任何时间被创建出来。加密货币市值与价格等资料因为变动频繁,可上如coinmarketcap.com等网站查询即时资料。
各大加密货币的美金市值(截至2018年1月27日)
列表[编辑]
本表是动态列表,或许永远不会完结。欢迎您参考可靠来源来查漏补缺。
以下为主要加密货币列表。
货币
代码
创始年份
创建者
活动中
网站
最高货币发行数量
算法
PoW
PoS
区块产出(确认)时间
区块奖励
难度调校频率
备注
比特币
BTC
2009
中本聪
是[1]
[2]
2100万个[3]
SHA-256
是
否
10 分钟
12.5 BTC
每 2016 个区块(2 周)
最早、最知名、市值最高的加密货币,也可借代称呼同类型加密货币系统。
瑞波币
XRP
2013
Ripple 实验室
是
[4]
1000亿[3]
ECDSA[5]
否
否
3-5 秒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莱特币
LTC
2011
李查理
是[6]
[7]
8400万[3]
scrypt
是
否
2.5 分钟
不适用
每 2016 个区块 (3,5 天)
不适用
点点币
PPC
2012
Sunny King
是[8]
[9]
~66.4[3]
SHA-256
是
是
10 分钟
不适用
每一区块
不适用
域名币
NMC
2011
Vinced
是
[10]
~31.8[3]
SHA-256
是
否
10 分钟
不适用
每 2016 个区块 (2 周)
一个能够替代、分散域名系统的加密电子货币。
质数币
XPM
2013
Sunny King
是
[11]
~9.2[3]
1CC(英语:Cunningham chains)/2CC(英语:Cunningham chains)/TWN(英语:Bi-twin chain)[12]
是
否
1 分钟
999 / 难度的平方
每一区块
以查找质数为工作量证明的加密货币。
羽毛币
FTC
2013
Peter Bushnell
是[13]
[14]
~8.2[3]
scrypt
是
否
2.5 分钟
不适用
每 504 个区块
不适用
EOS(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OS
2017
丹尼尔·拉里默 , 布兰登·布鲁默
是
是
否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Novacoin(英语:Novacoin)
NVC
2013
Balthazar
是[15]
[16]
~7[3]
scrypt
是
是
1 分钟
不适用
每 2016 个区块??
不适用
多吉币
DOGE
2013
Jackson Palmer & Billy Markus[17]
是[18]
[19]
~2[3]
scrypt
是
否
1分钟
不适用
每4小时
第一个以网络迷因为基础的加密电子货币。
Yacoin(英语:Yacoin)
YAC
2013
pocopoco
是
[20]
~0.9[3]
scrypt-cacha
是
是
1 分钟
不适用
每 2016 个区块??
第一个使用scrypt-chacha的加密电子货币。
以太坊
ETH
2015
Vitalik Buterin
是
[21]
无限
Dagger Hashimoto
是
否
约15秒
5 ETH
?
不适用
以太坊经典
ETC
2016
pocopoco
是
[22]
?[3]
scrypt-cacha
是
是
1 分钟
不适用
?
以太坊于2016年6月硬分叉后,拒绝修改交易纪录的原始区块链分支
墨内罗
XMR
2014
thankful_for_today[23]
是
[24]
无上限[25][26]
Cryptonight
是
否
2分钟[26]
不适用
每一区块[26]
又名"门罗币",强调隐私,采用RingCT环状保密交易
SIGNATUM
SIGT
2017
是
[27]
无上限
Skunkhash
是 (1-98,500区块为纯POW,98,501-100,000区块为POW/POS并发)
是 (100,001区块开始纯POS)
约120秒
POW依照铸币数从2,500递减到1,250再递减到625,POS年利率5%
Dark Gravity Wave v3 [28]
强调无ICO、无预挖、无开发团队奖励的完全公平发行之货币
Polar
PA
2021
是
[29]
无上限
Quark
是 (1500000区块为POW)
是
约60秒
POW: 190PA,POS: 5PA
每一区块
旨在连接和团结所有Minecraft玩家社区
参考资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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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编辑]
密码货币
比特币
安全协议
去中心化
查论编加密货币技术密码学
数字签名
哈希
密码散列函数
公钥
私钥
零知识证明
分布式计算
分布式账本
分布式应用程序
分布式网络
拜占庭容错(BFT)
异步拜占庭容错(aBFT)
其他
原子互换(英语:Atomic swap)
区块链
加密货币混币器
密码货币兑换(英语:Cryptocurrency exchange)
密码货币钱包
有向无环图
分叉
智能合约
闪电网络
侧链
比特币自动柜员机
分布式交易所
去中心化金融
MetaMask
非同质化代币
Web3
共识机制
工作量证明(PoW)
持有量证明(PoS)
股份授权证明(DPoS)
权威证明(英语:Proof of authority)
空间证明(英语:Proof of space)
个人身份证明(英语:Proof of personhood)
工作量证明货币基于SHA-256
比特币
比特币现金
交易对手(英语:Counterparty (platform))
LBRY
民族币(英语:MazaCoin)
域名币
纽比特币(NuBits)
点点币
NeuCoin(英语:NeuCoin)
乳头币(英语:Titcoin)
基于Ethash
以太坊
以太坊经典
Omise GO
基于Scrypt
极光币
Bitconnect
Coinye(英语:Coinye)
多吉币(狗币)
羽毛币
莱特币
大麻币(英语:PotCoin)
基于Equihash
比特币黄金
比特币私密
Zcash
Horizen
科莫多币(Komodo)
基于CryptoNote
百特币
门罗币
基于X11算法
达世币
石油币
其他
AmbaCoin(英语:AmbaCoin)
飞熔币(英语:Firo (cryptocurrency))
IOTA
质数币
Verge(英语:Verge (cryptocurrency))
绿币(英语:Vertcoin)
持有量证明货币
阿尔戈兰德
雪崩币(英语:Avalanche (blockchain platform))
艾达币
EOS.IO
格雷德币
Kin(英语:Kin (cryptocurrency))
Nxt
点点币
波卡币
Solana
斯蒂姆币(英语:Steemit)/HIVE币
Tezos(英语:Tezos)
波场币
ERC-20代币
Augur(英语:Augur (software))
阿文图斯币(英语:Aventus Protocol)
Bancor(英语:Bancor (cryptocurrency))
注意力币(BAT)
Chainlink
Kin(英语:Kin (cryptocurrency))
柯达币(英语:KodakCoin)
Minds
柴犬币
The DAO(英语:The DAO (organization))
波场币
稳定币
DAI
Diem
泰达币(Tether/USDT)
USDC
其他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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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乐币
菲乐星(File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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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o(英语:Nano (cryptocurrency))
小蚁币(英语:NEO (cryptocurrency))
新经币
瑞波币
SafeMoon(英语:Safe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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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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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密码学P2P密码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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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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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
鲁
豫
鄂
湘
粤
桂
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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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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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定义冲突及其法理化解
杨东 陈哲立
2020年07月03日15:10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小字号
原标题: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定义冲突及其法理化解
摘要:随着电子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的发展,中央银行自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技术条件开始具备。法定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自行发行的用于替代现金的支付工具,与现有法定货币等值、在经济学上属于流通中现金。但是,法定数字货币不属于动产,受限于终端设备也难以具备法偿性,与现有的法定货币的定义不兼容。法定数字货币与现钞货币在性质与定位上一致,应当被纳入法定货币体系之中。为此建议将法定数字货币理解为对中央银行的特殊债权,并对现有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
关键字: 电子支付;数字货币;主权货币;中央银行;区块链
作者:杨东: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区块链研究院研究员;陈哲立: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博士研究生(日本 东京 1130023)。
近年,金融科技、区块链技术迅猛发展,为支付结算领域带来了诸多变革,电子支付、数字加密货币等支付方式相继涌现。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发展区块链技术的重要意义、发展方向等作出深刻阐释,并对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指出区块链在数字金融领域有重要应用前景。国际互联网巨头Facebook提出了Libra项目,意图打造一种非主权、价值稳定的数字加密货币,各国中央银行纷纷表示关注。在此背景下,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国家的中央银行提出了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计划,即由央行直接提供一种数字化的支付工具,用以取代现金,降低交易成本和货币发行成本,提升支付效率。目前已经涌现了一些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技术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然而,与货币有关的法律规定仅及于国家所发行的硬币和纸币,法律中尚缺乏法定数字货币的容身之地,法定数字货币与现有法定货币的关系尚不明晰。
传统上,法学中所说的货币仅指法定货币,且定义较为狭窄。相较于经济学上一般把货币认定为交换媒介、计量单位以及价值存储的工具, 法学上通常把货币限定为国家的本位货币或称法定货币,将货币定义为基于国家主权而发行且具有法偿性的一种特殊动产,法律规定了其名称、种类和发行程序,用以充当流通手段。具备法偿性的货币也被称作法偿货币(Legal Tender),所谓法偿性,是指货币的占有人具备绝对的支付能力,任何金钱债务的债权人都不得拒收。这种理论被称为货币的国家理论(The State Theory of Money)。同时,为确保支付被确认后就不可逆转的完成,即每笔支付都具备所谓的最终性(finality),货币具有特殊的“占有即所有”规则,在充当所有权客体时,货币所有权与对货币的占有是合一的:任何占有货币的主体都将被推定货币的所有人,即便该主体获得货币的方法有瑕疵,也只能由其他法律关系如债权关系来调整。因而支付完成后受让人就获得了货币的所有权,该支付也就被最终确认。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可以使支付工具和投资工具相分离,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实现社会经济效率的提升。但是,相应的法律制度却无法解释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与特性,亦无法保障其发行与流通。法定数字货币作为央行提供的数字支付工具,理应被纳入法定货币的范畴,但在实践中难以具备法偿性,与法定货币的现有定义不符。为解决这一困境,有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法定货币的合理性,认为货币只有取得了社会主体的“一致同意”才能成为社会与经济意义上的货币,现实中,只有法定货币能够通过社会契约取得“一致同意”。姚前认为,此种解释同样能适用于法定数字货币。亦有学者对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相互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没有涉及法定数字货币的性质和定位问题。
在法定数字货币的概念提出前,也有学者认为货币的本质更接近一种特殊的债,但尚未形成共识。有学者认为信用货币名义上是中央银行的债务和持有人的债权,但不能兑现。欧洲中央银行的一位官员提出了一种货币的制度理论,将货币定义为完整制度框架下直接或间接对央行享有的一种债权,债的标的为货币系统建构行为。但是,其主要论据是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践,缺乏法学角度的分析。
当下,以比特币、Libra为先驱的非主权货币正在兴起,随着技术的发展,非主权货币可能将会越来越繁盛。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的新形态,也是国家对非主权货币现象的一种回应。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之前,理清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有助于为中央银行的发行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分布式技术、5G等技术的发展,未来的货币很有可能是存在于网络空间的一种超主权货币,Libra的实践正是这一趋势的先声。超主权货币的法律性质也必将不同于以往存在过的各种主权货币。对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性质和在法定货币体系中的定位进行准确研究,才能在货币形态发生更迭时更为顺畅的接纳新类型的货币。
一、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背景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跨越进步,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出现与发展,催生了对数字化支付手段的需求。法定数字货币发源于电子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是数字化支付手段的最新阶段。
(一)电子支付及其困境
随着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交易中出现了不依赖于纸币或纸质票据的支付方式。这类基于法定货币计价、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处理的支付方式被称为电子支付,有时也被称作电子货币(E-Money),主要包括刷卡支付、预付卡、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电子货币是现有法定货币的电子化。一般来说,具有以下共通特征:用户使用电子支付需要先将法定货币交付与电子支付服务的运营商,然后使用运营商发给的某种凭证完成支付。这种凭证例如银行卡、信用卡、预付卡、账户密码等。
我国的电子支付体系发展十分迅速,现今规模已经十分庞大。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包括第三方支付和网络银行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5.11亿,我国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达到68.0%。
为应对数字经济和电子支付的发展,对相关服务进行有效的监管,各国纷纷立法对电子支付进行规制,例如欧盟的《支付服务指令》(PSD2)、日本的《资金结算法》等。在我国,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不仅规范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还对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进行了规定。其中,在电子商务的履行部分,还对电子支付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权利义务,以及在错误支付、未授权支付等情形下如何分担损失等重要问题。加上早已实施的《电子支付指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下位法规,我国初步形成了一套电子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但是,《电子商务法》对电子支付的规定仅仅有五条,其他的下位法规则专门规制一种特定类型的电子支付,显得不够全面,相较于欧盟PSD2,日本《资金结算法》等专门规制支付的法律而言,还显得较为宽泛、稀疏。在更为根本的层面,由电子支付服务运营者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有着许多固有的缺陷,不能充分履行数字经济时代基本支付方式的作用。以支付宝为代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快速兴起,在极大的降低了一般公众进行电子支付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绕过人民银行体系自行进行清算结算的问题。而且,各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所提供的电子货币相互之间不能兑换,并且仅限于个人用户使用,未能进入法人组织、政府机构等对公场景,对公场景下的支付仍然依赖于成本较高的传统银行系统,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定数字货币来突破,催生了在中央银行法和货币法层面进行应对的需求。
(二)数字加密货币的启发
数字货币的概念本身出现很早,但其含义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指出,网络空间中的经济往来需要不同于纸质票据的新型支付手段,进而将数字货币定义为用电子手段保存于带有芯片的卡片或电子终端中,能不依赖于银行而独立完成支付的数字单元。新世纪以来,计算机科学和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发展,在金融科技浪潮的推动下,数字货币的概念也进一步发展嬗变。作为金融科技的代表性技术,区块链技术和同时出现的比特币,极大的丰富了数字货币的含义,使得传统上被认为不可能实现的数字货币成为了可能。
2008年,中本聪发明了比特币,将它称为一种点对点的电子支付手段,能够不依赖中心化的结算系统实现使用者之间的点对点支付。比特币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追捧,自从其诞生以来比特币的价格在剧烈的波动中不断上涨,一度曾经突破2万美元/个。比特币诞生后市场上又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模仿者和创新者,推出了各种机制不同的“币”,如以太币、瑞波币、莱特币等。由于这些“币”使用了密码学算法,因而被称为数字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
数字加密货币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记账,记录系统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信息,实现了陌生主体之间分布式的协同记账。具体而言,区块链是指一个分布式的数据库,维护一条持续增长的数据记录列表构成的链,链上的一个独立数据集合被称为区块,每个区块上都包含了数据、时间戳、关联到上一个区块的信息以及相应的可执行代码。在节点间互不信任的前提下,区块链技术在每个区块中记录交易的数字签名和前驱区块的哈希值(HASH),运用共识机制进行协同记账,保证交易数据的完整、不可否认性和安全性,因此被认为是对计算机乃至整个社会的颠覆性技术。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撑下,一个去中心化的、公开透明的的交易总账得以搭建,数字加密货币才能在没有中心化发行者的前提下,实现可靠、可信的记账。
区块链为数字加密货币提供了一种可信、可靠、透明的底层技术机制。借助区块链,数字加密货币能够在不借助中心机构的情形下建立起参与者对账本的信任,区块链的链式结构保证了账本中的数据极其难以被篡改。区块链的技术可信程度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可,因而数字加密货币大为流行。同时,区块链还能隐匿参与者的身份,每个节点均为匿名,在保护交易参与者隐私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
在区块链技术之上,衍生出了分布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简称DLT),分布式账本同样是带有共识机制的分布式记账方式,只不过不一定采用了链式的数据库结构。由于形态更为多变,分布式账本技术可能比起区块链有着更为广泛的应用前景。
2019年6月,Facebook公布了Libra项目的白皮书,意图打造一种无国界、非主权、价值稳定的数字加密货币,Libra不由任何政府发行,在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同时,由真实资产储备提供支持,以保证其价值稳定。Libra的特性有利于改变金融资源极度不平等的现状,实现更为广泛和低成本的普惠金融,因而该消息一经公布就引发了各国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强烈反响。
数字加密货币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出现,是推动各国央行提出法定数字货币战略的重要原因之一。分布式账本技术的不断发展不仅促进了数字加密货币的不断演进,也为中央银行建立更大规模的清算结算系统、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可能性。
(三)法定数字货币出现的现实条件开始成熟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有着两方面的现实条件:一方面,现有的电子支付系统实际上占据了支付的主流,现金的使用大为减少。不仅导致支付工具与投资工具相混淆,而且,中央银行无法全面掌握支付数据,支付机构通过支付数据可能形成数据垄断。同时,电子支付本身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各家机构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相互不能转化对接,给用户带来了许多不便,需要中央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予以解决。另一方面,技术的发展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铺平了道路。受激励于数字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带来的技术创新,在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支撑下,更大规模的清结算系统成为了可能。同时,分布式账本技术具有丰富的可变性,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设计为不同的类型,适应不同的场景需要。更进一步的可以针对法定数字货币的需求设计其他模式的分布式账本,更好的适应法定数字货币体系的特征。
Facebook提出的Libra项目同时具备着电子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的部分特征,在保留数字加密货币全球性的同时,通过引入背书资产使得价值更加稳定易用,将给中央银行带来更大的挑战。Libra宣告了一种更加便捷、低成本的非主权货币模式,该项目如若成功,将极大的排挤法定货币的使用空间,对法定货币的运行带来一定的冲击,并且获得大量的支付数据。对此,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不仅需要对Libra进行监管,更需要通过法定数字货币实现法定货币体系的数字化,以与Libra这样的项目相竞争。
因此各国央行均开始考虑自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即由央行直接主导的一种数字化支付工具,以期实现发行和交易的便利性,进一步降低成本。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也就决定了法定数字货币必然具备的性质和所使用的底层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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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宏莉(实习生)、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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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定义冲突及其法理化解
杨东 陈哲立
2020年07月03日15:10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小字号
原标题: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定义冲突及其法理化解
摘要:随着电子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的发展,中央银行自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技术条件开始具备。法定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自行发行的用于替代现金的支付工具,与现有法定货币等值、在经济学上属于流通中现金。但是,法定数字货币不属于动产,受限于终端设备也难以具备法偿性,与现有的法定货币的定义不兼容。法定数字货币与现钞货币在性质与定位上一致,应当被纳入法定货币体系之中。为此建议将法定数字货币理解为对中央银行的特殊债权,并对现有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
关键字: 电子支付;数字货币;主权货币;中央银行;区块链
作者:杨东: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区块链研究院研究员;陈哲立: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博士研究生(日本 东京 1130023)。
近年,金融科技、区块链技术迅猛发展,为支付结算领域带来了诸多变革,电子支付、数字加密货币等支付方式相继涌现。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发展区块链技术的重要意义、发展方向等作出深刻阐释,并对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指出区块链在数字金融领域有重要应用前景。国际互联网巨头Facebook提出了Libra项目,意图打造一种非主权、价值稳定的数字加密货币,各国中央银行纷纷表示关注。在此背景下,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国家的中央银行提出了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计划,即由央行直接提供一种数字化的支付工具,用以取代现金,降低交易成本和货币发行成本,提升支付效率。目前已经涌现了一些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技术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然而,与货币有关的法律规定仅及于国家所发行的硬币和纸币,法律中尚缺乏法定数字货币的容身之地,法定数字货币与现有法定货币的关系尚不明晰。
传统上,法学中所说的货币仅指法定货币,且定义较为狭窄。相较于经济学上一般把货币认定为交换媒介、计量单位以及价值存储的工具, 法学上通常把货币限定为国家的本位货币或称法定货币,将货币定义为基于国家主权而发行且具有法偿性的一种特殊动产,法律规定了其名称、种类和发行程序,用以充当流通手段。具备法偿性的货币也被称作法偿货币(Legal Tender),所谓法偿性,是指货币的占有人具备绝对的支付能力,任何金钱债务的债权人都不得拒收。这种理论被称为货币的国家理论(The State Theory of Money)。同时,为确保支付被确认后就不可逆转的完成,即每笔支付都具备所谓的最终性(finality),货币具有特殊的“占有即所有”规则,在充当所有权客体时,货币所有权与对货币的占有是合一的:任何占有货币的主体都将被推定货币的所有人,即便该主体获得货币的方法有瑕疵,也只能由其他法律关系如债权关系来调整。因而支付完成后受让人就获得了货币的所有权,该支付也就被最终确认。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可以使支付工具和投资工具相分离,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实现社会经济效率的提升。但是,相应的法律制度却无法解释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与特性,亦无法保障其发行与流通。法定数字货币作为央行提供的数字支付工具,理应被纳入法定货币的范畴,但在实践中难以具备法偿性,与法定货币的现有定义不符。为解决这一困境,有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法定货币的合理性,认为货币只有取得了社会主体的“一致同意”才能成为社会与经济意义上的货币,现实中,只有法定货币能够通过社会契约取得“一致同意”。姚前认为,此种解释同样能适用于法定数字货币。亦有学者对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相互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没有涉及法定数字货币的性质和定位问题。
在法定数字货币的概念提出前,也有学者认为货币的本质更接近一种特殊的债,但尚未形成共识。有学者认为信用货币名义上是中央银行的债务和持有人的债权,但不能兑现。欧洲中央银行的一位官员提出了一种货币的制度理论,将货币定义为完整制度框架下直接或间接对央行享有的一种债权,债的标的为货币系统建构行为。但是,其主要论据是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践,缺乏法学角度的分析。
当下,以比特币、Libra为先驱的非主权货币正在兴起,随着技术的发展,非主权货币可能将会越来越繁盛。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的新形态,也是国家对非主权货币现象的一种回应。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之前,理清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有助于为中央银行的发行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分布式技术、5G等技术的发展,未来的货币很有可能是存在于网络空间的一种超主权货币,Libra的实践正是这一趋势的先声。超主权货币的法律性质也必将不同于以往存在过的各种主权货币。对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性质和在法定货币体系中的定位进行准确研究,才能在货币形态发生更迭时更为顺畅的接纳新类型的货币。
一、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背景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跨越进步,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出现与发展,催生了对数字化支付手段的需求。法定数字货币发源于电子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是数字化支付手段的最新阶段。
(一)电子支付及其困境
随着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交易中出现了不依赖于纸币或纸质票据的支付方式。这类基于法定货币计价、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处理的支付方式被称为电子支付,有时也被称作电子货币(E-Money),主要包括刷卡支付、预付卡、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电子货币是现有法定货币的电子化。一般来说,具有以下共通特征:用户使用电子支付需要先将法定货币交付与电子支付服务的运营商,然后使用运营商发给的某种凭证完成支付。这种凭证例如银行卡、信用卡、预付卡、账户密码等。
我国的电子支付体系发展十分迅速,现今规模已经十分庞大。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包括第三方支付和网络银行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5.11亿,我国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达到68.0%。
为应对数字经济和电子支付的发展,对相关服务进行有效的监管,各国纷纷立法对电子支付进行规制,例如欧盟的《支付服务指令》(PSD2)、日本的《资金结算法》等。在我国,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不仅规范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还对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进行了规定。其中,在电子商务的履行部分,还对电子支付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权利义务,以及在错误支付、未授权支付等情形下如何分担损失等重要问题。加上早已实施的《电子支付指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下位法规,我国初步形成了一套电子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但是,《电子商务法》对电子支付的规定仅仅有五条,其他的下位法规则专门规制一种特定类型的电子支付,显得不够全面,相较于欧盟PSD2,日本《资金结算法》等专门规制支付的法律而言,还显得较为宽泛、稀疏。在更为根本的层面,由电子支付服务运营者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有着许多固有的缺陷,不能充分履行数字经济时代基本支付方式的作用。以支付宝为代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快速兴起,在极大的降低了一般公众进行电子支付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绕过人民银行体系自行进行清算结算的问题。而且,各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所提供的电子货币相互之间不能兑换,并且仅限于个人用户使用,未能进入法人组织、政府机构等对公场景,对公场景下的支付仍然依赖于成本较高的传统银行系统,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定数字货币来突破,催生了在中央银行法和货币法层面进行应对的需求。
(二)数字加密货币的启发
数字货币的概念本身出现很早,但其含义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指出,网络空间中的经济往来需要不同于纸质票据的新型支付手段,进而将数字货币定义为用电子手段保存于带有芯片的卡片或电子终端中,能不依赖于银行而独立完成支付的数字单元。新世纪以来,计算机科学和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发展,在金融科技浪潮的推动下,数字货币的概念也进一步发展嬗变。作为金融科技的代表性技术,区块链技术和同时出现的比特币,极大的丰富了数字货币的含义,使得传统上被认为不可能实现的数字货币成为了可能。
2008年,中本聪发明了比特币,将它称为一种点对点的电子支付手段,能够不依赖中心化的结算系统实现使用者之间的点对点支付。比特币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追捧,自从其诞生以来比特币的价格在剧烈的波动中不断上涨,一度曾经突破2万美元/个。比特币诞生后市场上又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模仿者和创新者,推出了各种机制不同的“币”,如以太币、瑞波币、莱特币等。由于这些“币”使用了密码学算法,因而被称为数字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
数字加密货币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记账,记录系统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信息,实现了陌生主体之间分布式的协同记账。具体而言,区块链是指一个分布式的数据库,维护一条持续增长的数据记录列表构成的链,链上的一个独立数据集合被称为区块,每个区块上都包含了数据、时间戳、关联到上一个区块的信息以及相应的可执行代码。在节点间互不信任的前提下,区块链技术在每个区块中记录交易的数字签名和前驱区块的哈希值(HASH),运用共识机制进行协同记账,保证交易数据的完整、不可否认性和安全性,因此被认为是对计算机乃至整个社会的颠覆性技术。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撑下,一个去中心化的、公开透明的的交易总账得以搭建,数字加密货币才能在没有中心化发行者的前提下,实现可靠、可信的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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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块链技术之上,衍生出了分布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简称DLT),分布式账本同样是带有共识机制的分布式记账方式,只不过不一定采用了链式的数据库结构。由于形态更为多变,分布式账本技术可能比起区块链有着更为广泛的应用前景。
2019年6月,Facebook公布了Libra项目的白皮书,意图打造一种无国界、非主权、价值稳定的数字加密货币,Libra不由任何政府发行,在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同时,由真实资产储备提供支持,以保证其价值稳定。Libra的特性有利于改变金融资源极度不平等的现状,实现更为广泛和低成本的普惠金融,因而该消息一经公布就引发了各国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强烈反响。
数字加密货币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出现,是推动各国央行提出法定数字货币战略的重要原因之一。分布式账本技术的不断发展不仅促进了数字加密货币的不断演进,也为中央银行建立更大规模的清算结算系统、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可能性。
(三)法定数字货币出现的现实条件开始成熟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有着两方面的现实条件:一方面,现有的电子支付系统实际上占据了支付的主流,现金的使用大为减少。不仅导致支付工具与投资工具相混淆,而且,中央银行无法全面掌握支付数据,支付机构通过支付数据可能形成数据垄断。同时,电子支付本身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各家机构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相互不能转化对接,给用户带来了许多不便,需要中央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予以解决。另一方面,技术的发展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铺平了道路。受激励于数字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带来的技术创新,在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支撑下,更大规模的清结算系统成为了可能。同时,分布式账本技术具有丰富的可变性,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设计为不同的类型,适应不同的场景需要。更进一步的可以针对法定数字货币的需求设计其他模式的分布式账本,更好的适应法定数字货币体系的特征。
Facebook提出的Libra项目同时具备着电子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的部分特征,在保留数字加密货币全球性的同时,通过引入背书资产使得价值更加稳定易用,将给中央银行带来更大的挑战。Libra宣告了一种更加便捷、低成本的非主权货币模式,该项目如若成功,将极大的排挤法定货币的使用空间,对法定货币的运行带来一定的冲击,并且获得大量的支付数据。对此,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不仅需要对Libra进行监管,更需要通过法定数字货币实现法定货币体系的数字化,以与Libra这样的项目相竞争。
因此各国央行均开始考虑自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即由央行直接主导的一种数字化支付工具,以期实现发行和交易的便利性,进一步降低成本。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也就决定了法定数字货币必然具备的性质和所使用的底层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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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宏莉(实习生)、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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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定义冲突及其法理化解--区块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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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定义冲突及其法理化解
杨东 陈哲立
2020年07月03日15:10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小字号
原标题: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定义冲突及其法理化解
摘要:随着电子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的发展,中央银行自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技术条件开始具备。法定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自行发行的用于替代现金的支付工具,与现有法定货币等值、在经济学上属于流通中现金。但是,法定数字货币不属于动产,受限于终端设备也难以具备法偿性,与现有的法定货币的定义不兼容。法定数字货币与现钞货币在性质与定位上一致,应当被纳入法定货币体系之中。为此建议将法定数字货币理解为对中央银行的特殊债权,并对现有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
关键字: 电子支付;数字货币;主权货币;中央银行;区块链
作者:杨东: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区块链研究院研究员;陈哲立: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博士研究生(日本 东京 1130023)。
近年,金融科技、区块链技术迅猛发展,为支付结算领域带来了诸多变革,电子支付、数字加密货币等支付方式相继涌现。2019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发展区块链技术的重要意义、发展方向等作出深刻阐释,并对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作出重要部署,指出区块链在数字金融领域有重要应用前景。国际互联网巨头Facebook提出了Libra项目,意图打造一种非主权、价值稳定的数字加密货币,各国中央银行纷纷表示关注。在此背景下,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国家的中央银行提出了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计划,即由央行直接提供一种数字化的支付工具,用以取代现金,降低交易成本和货币发行成本,提升支付效率。目前已经涌现了一些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技术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然而,与货币有关的法律规定仅及于国家所发行的硬币和纸币,法律中尚缺乏法定数字货币的容身之地,法定数字货币与现有法定货币的关系尚不明晰。
传统上,法学中所说的货币仅指法定货币,且定义较为狭窄。相较于经济学上一般把货币认定为交换媒介、计量单位以及价值存储的工具, 法学上通常把货币限定为国家的本位货币或称法定货币,将货币定义为基于国家主权而发行且具有法偿性的一种特殊动产,法律规定了其名称、种类和发行程序,用以充当流通手段。具备法偿性的货币也被称作法偿货币(Legal Tender),所谓法偿性,是指货币的占有人具备绝对的支付能力,任何金钱债务的债权人都不得拒收。这种理论被称为货币的国家理论(The State Theory of Money)。同时,为确保支付被确认后就不可逆转的完成,即每笔支付都具备所谓的最终性(finality),货币具有特殊的“占有即所有”规则,在充当所有权客体时,货币所有权与对货币的占有是合一的:任何占有货币的主体都将被推定货币的所有人,即便该主体获得货币的方法有瑕疵,也只能由其他法律关系如债权关系来调整。因而支付完成后受让人就获得了货币的所有权,该支付也就被最终确认。
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可以使支付工具和投资工具相分离,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实现社会经济效率的提升。但是,相应的法律制度却无法解释法定数字货币的本质与特性,亦无法保障其发行与流通。法定数字货币作为央行提供的数字支付工具,理应被纳入法定货币的范畴,但在实践中难以具备法偿性,与法定货币的现有定义不符。为解决这一困境,有学者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法定货币的合理性,认为货币只有取得了社会主体的“一致同意”才能成为社会与经济意义上的货币,现实中,只有法定货币能够通过社会契约取得“一致同意”。姚前认为,此种解释同样能适用于法定数字货币。亦有学者对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后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社会公众相互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没有涉及法定数字货币的性质和定位问题。
在法定数字货币的概念提出前,也有学者认为货币的本质更接近一种特殊的债,但尚未形成共识。有学者认为信用货币名义上是中央银行的债务和持有人的债权,但不能兑现。欧洲中央银行的一位官员提出了一种货币的制度理论,将货币定义为完整制度框架下直接或间接对央行享有的一种债权,债的标的为货币系统建构行为。但是,其主要论据是经济学的理论和实践,缺乏法学角度的分析。
当下,以比特币、Libra为先驱的非主权货币正在兴起,随着技术的发展,非主权货币可能将会越来越繁盛。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的新形态,也是国家对非主权货币现象的一种回应。在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之前,理清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性质,有助于为中央银行的发行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分布式技术、5G等技术的发展,未来的货币很有可能是存在于网络空间的一种超主权货币,Libra的实践正是这一趋势的先声。超主权货币的法律性质也必将不同于以往存在过的各种主权货币。对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性质和在法定货币体系中的定位进行准确研究,才能在货币形态发生更迭时更为顺畅的接纳新类型的货币。
一、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背景
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跨越进步,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出现与发展,催生了对数字化支付手段的需求。法定数字货币发源于电子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是数字化支付手段的最新阶段。
(一)电子支付及其困境
随着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交易中出现了不依赖于纸币或纸质票据的支付方式。这类基于法定货币计价、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处理的支付方式被称为电子支付,有时也被称作电子货币(E-Money),主要包括刷卡支付、预付卡、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电子货币是现有法定货币的电子化。一般来说,具有以下共通特征:用户使用电子支付需要先将法定货币交付与电子支付服务的运营商,然后使用运营商发给的某种凭证完成支付。这种凭证例如银行卡、信用卡、预付卡、账户密码等。
我国的电子支付体系发展十分迅速,现今规模已经十分庞大。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包括第三方支付和网络银行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5.11亿,我国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达到68.0%。
为应对数字经济和电子支付的发展,对相关服务进行有效的监管,各国纷纷立法对电子支付进行规制,例如欧盟的《支付服务指令》(PSD2)、日本的《资金结算法》等。在我国,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不仅规范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还对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和争议解决进行了规定。其中,在电子商务的履行部分,还对电子支付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权利义务,以及在错误支付、未授权支付等情形下如何分担损失等重要问题。加上早已实施的《电子支付指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下位法规,我国初步形成了一套电子支付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但是,《电子商务法》对电子支付的规定仅仅有五条,其他的下位法规则专门规制一种特定类型的电子支付,显得不够全面,相较于欧盟PSD2,日本《资金结算法》等专门规制支付的法律而言,还显得较为宽泛、稀疏。在更为根本的层面,由电子支付服务运营者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有着许多固有的缺陷,不能充分履行数字经济时代基本支付方式的作用。以支付宝为代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快速兴起,在极大的降低了一般公众进行电子支付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绕过人民银行体系自行进行清算结算的问题。而且,各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所提供的电子货币相互之间不能兑换,并且仅限于个人用户使用,未能进入法人组织、政府机构等对公场景,对公场景下的支付仍然依赖于成本较高的传统银行系统,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定数字货币来突破,催生了在中央银行法和货币法层面进行应对的需求。
(二)数字加密货币的启发
数字货币的概念本身出现很早,但其含义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指出,网络空间中的经济往来需要不同于纸质票据的新型支付手段,进而将数字货币定义为用电子手段保存于带有芯片的卡片或电子终端中,能不依赖于银行而独立完成支付的数字单元。新世纪以来,计算机科学和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发展,在金融科技浪潮的推动下,数字货币的概念也进一步发展嬗变。作为金融科技的代表性技术,区块链技术和同时出现的比特币,极大的丰富了数字货币的含义,使得传统上被认为不可能实现的数字货币成为了可能。
2008年,中本聪发明了比特币,将它称为一种点对点的电子支付手段,能够不依赖中心化的结算系统实现使用者之间的点对点支付。比特币引发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追捧,自从其诞生以来比特币的价格在剧烈的波动中不断上涨,一度曾经突破2万美元/个。比特币诞生后市场上又出现了多种多样的模仿者和创新者,推出了各种机制不同的“币”,如以太币、瑞波币、莱特币等。由于这些“币”使用了密码学算法,因而被称为数字加密货币(Cryptocurrency)。
数字加密货币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记账,记录系统参与者之间的交易信息,实现了陌生主体之间分布式的协同记账。具体而言,区块链是指一个分布式的数据库,维护一条持续增长的数据记录列表构成的链,链上的一个独立数据集合被称为区块,每个区块上都包含了数据、时间戳、关联到上一个区块的信息以及相应的可执行代码。在节点间互不信任的前提下,区块链技术在每个区块中记录交易的数字签名和前驱区块的哈希值(HASH),运用共识机制进行协同记账,保证交易数据的完整、不可否认性和安全性,因此被认为是对计算机乃至整个社会的颠覆性技术。在区块链技术的支撑下,一个去中心化的、公开透明的的交易总账得以搭建,数字加密货币才能在没有中心化发行者的前提下,实现可靠、可信的记账。
区块链为数字加密货币提供了一种可信、可靠、透明的底层技术机制。借助区块链,数字加密货币能够在不借助中心机构的情形下建立起参与者对账本的信任,区块链的链式结构保证了账本中的数据极其难以被篡改。区块链的技术可信程度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可,因而数字加密货币大为流行。同时,区块链还能隐匿参与者的身份,每个节点均为匿名,在保护交易参与者隐私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
在区块链技术之上,衍生出了分布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简称DLT),分布式账本同样是带有共识机制的分布式记账方式,只不过不一定采用了链式的数据库结构。由于形态更为多变,分布式账本技术可能比起区块链有着更为广泛的应用前景。
2019年6月,Facebook公布了Libra项目的白皮书,意图打造一种无国界、非主权、价值稳定的数字加密货币,Libra不由任何政府发行,在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同时,由真实资产储备提供支持,以保证其价值稳定。Libra的特性有利于改变金融资源极度不平等的现状,实现更为广泛和低成本的普惠金融,因而该消息一经公布就引发了各国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强烈反响。
数字加密货币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出现,是推动各国央行提出法定数字货币战略的重要原因之一。分布式账本技术的不断发展不仅促进了数字加密货币的不断演进,也为中央银行建立更大规模的清算结算系统、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可能性。
(三)法定数字货币出现的现实条件开始成熟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有着两方面的现实条件:一方面,现有的电子支付系统实际上占据了支付的主流,现金的使用大为减少。不仅导致支付工具与投资工具相混淆,而且,中央银行无法全面掌握支付数据,支付机构通过支付数据可能形成数据垄断。同时,电子支付本身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各家机构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相互不能转化对接,给用户带来了许多不便,需要中央银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予以解决。另一方面,技术的发展为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铺平了道路。受激励于数字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带来的技术创新,在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的支撑下,更大规模的清结算系统成为了可能。同时,分布式账本技术具有丰富的可变性,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设计为不同的类型,适应不同的场景需要。更进一步的可以针对法定数字货币的需求设计其他模式的分布式账本,更好的适应法定数字货币体系的特征。
Facebook提出的Libra项目同时具备着电子支付和数字加密货币的部分特征,在保留数字加密货币全球性的同时,通过引入背书资产使得价值更加稳定易用,将给中央银行带来更大的挑战。Libra宣告了一种更加便捷、低成本的非主权货币模式,该项目如若成功,将极大的排挤法定货币的使用空间,对法定货币的运行带来一定的冲击,并且获得大量的支付数据。对此,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不仅需要对Libra进行监管,更需要通过法定数字货币实现法定货币体系的数字化,以与Libra这样的项目相竞争。
因此各国央行均开始考虑自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即由央行直接主导的一种数字化支付工具,以期实现发行和交易的便利性,进一步降低成本。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背景和目的,也就决定了法定数字货币必然具备的性质和所使用的底层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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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宏莉(实习生)、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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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十几种主流加密货币各自都有什么优缺点?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数字货币目前的十几种主流加密货币各自都有什么优缺点?关注者30被浏览34,726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好问题添加评论分享6 个回答默认排序DeepTech深科技科技话题下的优秀答主 关注过去的一年,区块链裹挟着加密货币以无人能挡的势头汹涌而至,在各大媒体上遍地开花。一番躁动之后,全球范围内的加密货币呈井喷之势出现。这成百上千种加密货币虽然各有各的特点,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它们的投资者都认为自己的加密货币价值过亿。比特币(BTC)发行日期:2009 年市值:1630 亿美元优势:作为最早发行的加密货币,比特币是全球最大、最流行的区块链网络——也是久经沙场最能抵御黑客攻击的加密货币。劣势:日益增长的需求给比特币网络带来巨大压力,使得交易成本高昂。该系统每秒只能处理约 7 笔交易,但耗电量却惊人,这主要是由于其拥有的工作量证明机制和协商一致原则,让挖矿变成了劳动密集型活动。以太坊(ETH)发行日期:2015 年市值:700 亿美元优势:其内置的编程语言可以让开发者自己编写运行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计算机程序。迄今为止,大多数首次代币发售都是基于以太坊的智能合约。劣势:以太坊也使用工作量证明的一致性协议,因此相对而言速度比较缓慢,耗电量大。许多早期的智能合约都十分容易遭受黑客攻击,智能合约安全领域发展尚不成熟。瑞波币(XRP)发行时间:2012 年市值:320 亿美元优势:瑞波称其 XRP 加密货币可以成为各大金融机构的“桥梁货币”,可以更加快捷、成本更低地结算跨境支付。瑞波使用了一种全新的一致性协议,可以实现更加快捷地交易,比比特币和以太坊速度更快。劣势:由于瑞波作为一家私人公司对该系统有着重要的控制权,因此有人认为 XRP 的去中心化程度不够,与任何人都可以挖矿的比特币形成对比。比特币现金(BCH)发行时间:2017 年市值:190 亿美元优势:该种货币是比特币的一种“硬分叉”,其创始人对比特币进行了调整,从而可以处理更大交易量。劣势:评论家认为比特币现金太过中心化——少数的矿工创建了大多数的货币。莱特币(LTC)发行时间:2011 年市值:100 亿美元优势:莱特币是一种“替代币”——几乎是比特币的克隆,但还是有几处不同。莱特币处理交易的速度要比比特币快四倍,挖矿过程也仍保持对业余爱好者开放——这跟比特币很不一样,因为比特币的专业挖矿人需要使用昂贵的硬件。劣势:尽管相较比特币速度提高,但莱特币还是太慢了,耗电量也很大,这些因素让其无法成为一种理想的支付方式,而且还有另外一个劣势:就是不太出名。艾达币(ADA)发行时间:2017 年市值:59 亿美元优势:尽管艾达币系统仍是一个用于交易和转移艾达币的平台,但创始人称该系统十分重视隐私和法规遵从。同时,创始人表示其系统最终将可以寄存智能合约。如此一来艾达币系统就有点像以太坊了——但由于使用权益证明的一致性协议,因此耗电量会少一些。劣势:尽管开发者发出豪言壮语,但关于艾达币的信息仍比较少。小蚁(NEO)发行时间:2014 年市值:58 亿美元优势:小蚁是中国最大的加密货币,作为一个智能合约平台,它有着与以太坊类似的目标。该加密货币使用一种叫做授权拜占庭容错算法的一致性协议,据小蚁创始人介绍,每秒可以处理 1 万笔交易,速度是以太坊的 15 倍。劣势:小蚁是一种高度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而且目前尚不确定这种情况将来会不会有所改变。其创始人曾说过,他们的目标是“在将来的某一天”使其更加去中心化。恒星币(XLM)发行时间:2014 年市值:56 亿美元优势:恒星币账本是瑞波币的一个硬分叉,同样地,恒星币的目标也是成为跨境支付的桥梁货币——不同之处在于该货币并不是由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管理,而是由一个非盈利公司。同时,作为首次代币发售平台,恒星币计划与以太坊一争高下。劣势:恒星币面临许多竞争,包括瑞波币以及传统银行系统的主导平台 SWIFT。目前 SWIFT 平台正在用类似区块链的元素测试分布式账本技术。柚子币(EOS)发行时间:2017 年市值:43 亿美元优势:柚子币被宣传为以太坊的又一大杀手,尽管这个智能合约平台还未发布,但目前柚子币已在以太坊进行交易了。和艾达币一样,柚子币将不使用工作量证明协议,而是使用权益证明协议,理论上来说可以提高交易速度和效率。劣势:尽管通过首次代币发售柚子币将融资过 10 亿美元,但在该网络正式发行之前,想要做出判断几乎是不可能的。门罗币(XMR)发行时间:2014 年市值:43 亿美元优势:门罗币使用环签名技术。这是一种数字签名,可以让群组中任何一个人在不泄漏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这是一种可以让用户匿名交易的方式,其挖矿过程的初衷也是为了“人人平等。”劣势:门罗币的特征让其成为网络犯罪分子喜爱的货币,而且也加剧了“加密劫持”事件的增多,黑客利用恶意软件控制他人计算机,从而为自己挖掘加密货币。达世币(DASH)发行时间:2014 年(前身是学币和暗黑币)市值:43 亿美元优势:达世币是另一个类似门罗币的隐私货币,其出现是受比特币的启发,但却可以加快支付处理速度。劣势:和其他货币一样,达世币也存在中心化的问题。由于失误,达世币首次发布时发行量过多,使财富集中化,让一小撮人拥有了过多的决策权,可以决定达世币的未来发展。埃欧塔币(MIOTA)发行日期:2015 年市值:38 亿优势:埃欧塔系统并不使用区块链,而是使用一个基于有向无环图数学结构的共享账本。埃欧塔的目标是成为物联网设备进行数据购买、出售和交易的一种货币,交易合作伙伴可以是其他物联网设备,也可以是技术公司等客户。劣势:评论家认为埃欧塔太过中心化,而且多位加密学研究专家对其系统的整体安全性也存在怀疑。发布于 2018-05-08 11:18赞同 331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咕噜讲币 关注"BTC:面对美联储和通胀,未来何去何从?"尽管市场担心美联储可能会进一步加息,BTC表现出了强大的韧性。随着美联储应对高通胀问题,加息的可能性增加了。美联储似乎有意加强证策,这可能会对BTC产生下行压力,与2022年相比,BTC对今年的关键通胀数据反应相对温和。在2022年,美联储的紧缩证策对市场造成了严重打击,但今年BTC的反应较为平稳。尽管CPI数据已从高峰回落,但货币证策在2023年出现了返弹,利率上升,赤字扩大,恶化了财证状况。在宏观经济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一些人对BTC的投姿前景仍持积极态度。尽管与谷市的相关性和对美联储证策的敏感性在不断变化,但BTC在寻求传统金容替代品的机构和投姿者中仍然具有吸引力。尽管美联储发出鹰派信号,但最近的市场表现似乎支持了BTC作为一种主流货B制度对冲工具不断演变的观点。考虑到杠杆过度和市场对未来升值的预期,BTC可能已经准备好迎来下一轮牛市。最有潜力的 3 种加密货币为什么如此看好OP为什么个人一直看好OP及其生态的原因。首先OP可能是本次坎昆升级最大的受益者。技术上目前OP Stack中ERC-20的标准已经可以让每个非专业IT的个人在云服务器上轻松部署一条L2。所有基于OP Stack开发的L2,与OP 主网共享桥、安全性、通信层、治理层和升级迭代。OP目前和超级链Base的深度合作。从过去仅使用技术的合作关系到现在的两者之间在治理和收入两个核心层面深度绑定,基本上可以视作二者为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亲”,全新的模式我愿称之为“打开潘多拉魔盒”的操作,将打开以太坊生态快速扩展之门。可以很负责的说一句,现在的L2大板块,就相当于上一轮中L1+Web3 的地位。必将引爆再不久将来的2024-2025超级大牛市。中长线LPT#Livepeer是建立在以太坊上的开放式视频直播基础设施,使开发人员能够构建视频流应用程序。提供价值:1. 矿工:可以利用现有的 GPU 矿工通过在 Livepeer 上转码视频来赚取额外收入。2. 节点:通过质押LPT在网络上提供安全性和质量保证,并赚取一部分网络收入和通货膨胀代币奖励,以换取提供的工作。3. 消费者:降低转码成本,低于传统中心化平台10-100倍。提供可扩展的流媒体服务,而不需要大量的开发工作。推特关注人数:3.9万(市场推广基本没有,技术派作风)灰度加持,技术面上,虽然略有跌破区间下轨,,但是很快就涨回去了,整体仍在大区间当中。埋伏dydx未来涨幅空间巨大第一点:其实dydx目前的衍生品赛道以及未来做的事情跟inj都是非常类似的,去年我在1.4到1.6在微博一直在推荐inj,现在收益也有六倍以上了,dydx最近其实就是再走inj的路线真正把自己代币的赋能做起来,应用链uni想做很多老牌的defi项目都想做,如果不去做的自己项目的代币永远都是吉祥物没办法把项目的赋能体现到代币身上。第二点:dydx目前的流通市值在1.4亿美金。但是dydx目前释放了6.6%未来的潜在十五倍抛压是很大的,inj的流通市值在五亿基本释放完,考虑这块对于dydx来说短期的炒作空间很大,但是真正考虑长线持有就要去考虑它十五倍的抛压。第三点:目前dydx的锁仓量差不多三亿美金,在二层里边第四名吗,目前代DYDX币具有投票、参与治理的功参与治理、投票作为治理代币,还没有赋能,作为去中化交易平台持有dydx可以有相对应的收费费减免政策。总结:dydx目前作为治理代币没有真正的赋能进去目前的价格相对来说十倍低估的,v4升级在年底左右会落地,到时跟坎昆升级一起预计会有一个不错的炒作,如果想做长线建议逢低接一部分,如果有盈利或者翻倍的利润,可以把本金或者利润出一部分,因为拿长线到牛市确实要考虑它的十五倍的释放压力。在加密行业你想抓住下一波牛市机会你得有一个优质圈子,大家就能抱团取暖,保持洞察力。如果只是你一个人,四顾茫然,发现一个人都没有,想在这个行业里面坚持下来其实是很难的。 想抱团取暖,或者有疑惑的,欢迎加入我们——公众号:歪闹小糊涂扣扣:1453171286 感谢阅读,我们下期再见!发布于 2023-08-29 10:47赞同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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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十几种主流加密货币各自都有什么优缺点?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数字货币目前的十几种主流加密货币各自都有什么优缺点?关注者30被浏览34,726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好问题添加评论分享6 个回答默认排序DeepTech深科技科技话题下的优秀答主 关注过去的一年,区块链裹挟着加密货币以无人能挡的势头汹涌而至,在各大媒体上遍地开花。一番躁动之后,全球范围内的加密货币呈井喷之势出现。这成百上千种加密货币虽然各有各的特点,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它们的投资者都认为自己的加密货币价值过亿。比特币(BTC)发行日期:2009 年市值:1630 亿美元优势:作为最早发行的加密货币,比特币是全球最大、最流行的区块链网络——也是久经沙场最能抵御黑客攻击的加密货币。劣势:日益增长的需求给比特币网络带来巨大压力,使得交易成本高昂。该系统每秒只能处理约 7 笔交易,但耗电量却惊人,这主要是由于其拥有的工作量证明机制和协商一致原则,让挖矿变成了劳动密集型活动。以太坊(ETH)发行日期:2015 年市值:700 亿美元优势:其内置的编程语言可以让开发者自己编写运行在区块链上的智能合约计算机程序。迄今为止,大多数首次代币发售都是基于以太坊的智能合约。劣势:以太坊也使用工作量证明的一致性协议,因此相对而言速度比较缓慢,耗电量大。许多早期的智能合约都十分容易遭受黑客攻击,智能合约安全领域发展尚不成熟。瑞波币(XRP)发行时间:2012 年市值:320 亿美元优势:瑞波称其 XRP 加密货币可以成为各大金融机构的“桥梁货币”,可以更加快捷、成本更低地结算跨境支付。瑞波使用了一种全新的一致性协议,可以实现更加快捷地交易,比比特币和以太坊速度更快。劣势:由于瑞波作为一家私人公司对该系统有着重要的控制权,因此有人认为 XRP 的去中心化程度不够,与任何人都可以挖矿的比特币形成对比。比特币现金(BCH)发行时间:2017 年市值:190 亿美元优势:该种货币是比特币的一种“硬分叉”,其创始人对比特币进行了调整,从而可以处理更大交易量。劣势:评论家认为比特币现金太过中心化——少数的矿工创建了大多数的货币。莱特币(LTC)发行时间:2011 年市值:100 亿美元优势:莱特币是一种“替代币”——几乎是比特币的克隆,但还是有几处不同。莱特币处理交易的速度要比比特币快四倍,挖矿过程也仍保持对业余爱好者开放——这跟比特币很不一样,因为比特币的专业挖矿人需要使用昂贵的硬件。劣势:尽管相较比特币速度提高,但莱特币还是太慢了,耗电量也很大,这些因素让其无法成为一种理想的支付方式,而且还有另外一个劣势:就是不太出名。艾达币(ADA)发行时间:2017 年市值:59 亿美元优势:尽管艾达币系统仍是一个用于交易和转移艾达币的平台,但创始人称该系统十分重视隐私和法规遵从。同时,创始人表示其系统最终将可以寄存智能合约。如此一来艾达币系统就有点像以太坊了——但由于使用权益证明的一致性协议,因此耗电量会少一些。劣势:尽管开发者发出豪言壮语,但关于艾达币的信息仍比较少。小蚁(NEO)发行时间:2014 年市值:58 亿美元优势:小蚁是中国最大的加密货币,作为一个智能合约平台,它有着与以太坊类似的目标。该加密货币使用一种叫做授权拜占庭容错算法的一致性协议,据小蚁创始人介绍,每秒可以处理 1 万笔交易,速度是以太坊的 15 倍。劣势:小蚁是一种高度中心化的加密货币,而且目前尚不确定这种情况将来会不会有所改变。其创始人曾说过,他们的目标是“在将来的某一天”使其更加去中心化。恒星币(XLM)发行时间:2014 年市值:56 亿美元优势:恒星币账本是瑞波币的一个硬分叉,同样地,恒星币的目标也是成为跨境支付的桥梁货币——不同之处在于该货币并不是由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管理,而是由一个非盈利公司。同时,作为首次代币发售平台,恒星币计划与以太坊一争高下。劣势:恒星币面临许多竞争,包括瑞波币以及传统银行系统的主导平台 SWIFT。目前 SWIFT 平台正在用类似区块链的元素测试分布式账本技术。柚子币(EOS)发行时间:2017 年市值:43 亿美元优势:柚子币被宣传为以太坊的又一大杀手,尽管这个智能合约平台还未发布,但目前柚子币已在以太坊进行交易了。和艾达币一样,柚子币将不使用工作量证明协议,而是使用权益证明协议,理论上来说可以提高交易速度和效率。劣势:尽管通过首次代币发售柚子币将融资过 10 亿美元,但在该网络正式发行之前,想要做出判断几乎是不可能的。门罗币(XMR)发行时间:2014 年市值:43 亿美元优势:门罗币使用环签名技术。这是一种数字签名,可以让群组中任何一个人在不泄漏个人信息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这是一种可以让用户匿名交易的方式,其挖矿过程的初衷也是为了“人人平等。”劣势:门罗币的特征让其成为网络犯罪分子喜爱的货币,而且也加剧了“加密劫持”事件的增多,黑客利用恶意软件控制他人计算机,从而为自己挖掘加密货币。达世币(DASH)发行时间:2014 年(前身是学币和暗黑币)市值:43 亿美元优势:达世币是另一个类似门罗币的隐私货币,其出现是受比特币的启发,但却可以加快支付处理速度。劣势:和其他货币一样,达世币也存在中心化的问题。由于失误,达世币首次发布时发行量过多,使财富集中化,让一小撮人拥有了过多的决策权,可以决定达世币的未来发展。埃欧塔币(MIOTA)发行日期:2015 年市值:38 亿优势:埃欧塔系统并不使用区块链,而是使用一个基于有向无环图数学结构的共享账本。埃欧塔的目标是成为物联网设备进行数据购买、出售和交易的一种货币,交易合作伙伴可以是其他物联网设备,也可以是技术公司等客户。劣势:评论家认为埃欧塔太过中心化,而且多位加密学研究专家对其系统的整体安全性也存在怀疑。发布于 2018-05-08 11:18赞同 331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咕噜讲币 关注"BTC:面对美联储和通胀,未来何去何从?"尽管市场担心美联储可能会进一步加息,BTC表现出了强大的韧性。随着美联储应对高通胀问题,加息的可能性增加了。美联储似乎有意加强证策,这可能会对BTC产生下行压力,与2022年相比,BTC对今年的关键通胀数据反应相对温和。在2022年,美联储的紧缩证策对市场造成了严重打击,但今年BTC的反应较为平稳。尽管CPI数据已从高峰回落,但货币证策在2023年出现了返弹,利率上升,赤字扩大,恶化了财证状况。在宏观经济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一些人对BTC的投姿前景仍持积极态度。尽管与谷市的相关性和对美联储证策的敏感性在不断变化,但BTC在寻求传统金容替代品的机构和投姿者中仍然具有吸引力。尽管美联储发出鹰派信号,但最近的市场表现似乎支持了BTC作为一种主流货B制度对冲工具不断演变的观点。考虑到杠杆过度和市场对未来升值的预期,BTC可能已经准备好迎来下一轮牛市。最有潜力的 3 种加密货币为什么如此看好OP为什么个人一直看好OP及其生态的原因。首先OP可能是本次坎昆升级最大的受益者。技术上目前OP Stack中ERC-20的标准已经可以让每个非专业IT的个人在云服务器上轻松部署一条L2。所有基于OP Stack开发的L2,与OP 主网共享桥、安全性、通信层、治理层和升级迭代。OP目前和超级链Base的深度合作。从过去仅使用技术的合作关系到现在的两者之间在治理和收入两个核心层面深度绑定,基本上可以视作二者为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亲”,全新的模式我愿称之为“打开潘多拉魔盒”的操作,将打开以太坊生态快速扩展之门。可以很负责的说一句,现在的L2大板块,就相当于上一轮中L1+Web3 的地位。必将引爆再不久将来的2024-2025超级大牛市。中长线LPT#Livepeer是建立在以太坊上的开放式视频直播基础设施,使开发人员能够构建视频流应用程序。提供价值:1. 矿工:可以利用现有的 GPU 矿工通过在 Livepeer 上转码视频来赚取额外收入。2. 节点:通过质押LPT在网络上提供安全性和质量保证,并赚取一部分网络收入和通货膨胀代币奖励,以换取提供的工作。3. 消费者:降低转码成本,低于传统中心化平台10-100倍。提供可扩展的流媒体服务,而不需要大量的开发工作。推特关注人数:3.9万(市场推广基本没有,技术派作风)灰度加持,技术面上,虽然略有跌破区间下轨,,但是很快就涨回去了,整体仍在大区间当中。埋伏dydx未来涨幅空间巨大第一点:其实dydx目前的衍生品赛道以及未来做的事情跟inj都是非常类似的,去年我在1.4到1.6在微博一直在推荐inj,现在收益也有六倍以上了,dydx最近其实就是再走inj的路线真正把自己代币的赋能做起来,应用链uni想做很多老牌的defi项目都想做,如果不去做的自己项目的代币永远都是吉祥物没办法把项目的赋能体现到代币身上。第二点:dydx目前的流通市值在1.4亿美金。但是dydx目前释放了6.6%未来的潜在十五倍抛压是很大的,inj的流通市值在五亿基本释放完,考虑这块对于dydx来说短期的炒作空间很大,但是真正考虑长线持有就要去考虑它十五倍的抛压。第三点:目前dydx的锁仓量差不多三亿美金,在二层里边第四名吗,目前代DYDX币具有投票、参与治理的功参与治理、投票作为治理代币,还没有赋能,作为去中化交易平台持有dydx可以有相对应的收费费减免政策。总结:dydx目前作为治理代币没有真正的赋能进去目前的价格相对来说十倍低估的,v4升级在年底左右会落地,到时跟坎昆升级一起预计会有一个不错的炒作,如果想做长线建议逢低接一部分,如果有盈利或者翻倍的利润,可以把本金或者利润出一部分,因为拿长线到牛市确实要考虑它的十五倍的释放压力。在加密行业你想抓住下一波牛市机会你得有一个优质圈子,大家就能抱团取暖,保持洞察力。如果只是你一个人,四顾茫然,发现一个人都没有,想在这个行业里面坚持下来其实是很难的。 想抱团取暖,或者有疑惑的,欢迎加入我们——公众号:歪闹小糊涂扣扣:1453171286 感谢阅读,我们下期再见!发布于 2023-08-29 10:47赞同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